一、关于加快修订《草原法》问题
2018年9月,《草原法》修改被列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二类项目。我局高度重视《草原法》修改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推进修法工作。组织开展《草原法》修改重要问题研究,多次到基层开展修法工作调研,召开《草原法》修改研讨会议,形成《草原法》修改草稿,修改草稿中已经强化完善了草原调查统计、征占用审核审批、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检查等规定,加大了对破坏草原行为的惩处力度。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草原法》修改工作推进力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吸纳地方和基层意见建议,尽快形成比较成熟完善的修改草案,按程序上报审议。
二、关于健全草原生态补偿制度问题
从2011年开始,国家在内蒙古等草原牧区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牧民实施草原禁牧给予补助、对实施草畜平衡给予奖励。到2020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约1700亿元,惠及1200多万户农牧民。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有力促进了草原生态改善、畜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深受广大牧民群众欢迎。近期,我局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起草征求意见过程中,已建议将草原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作为重要内容条款纳入其中。下一步,我局和农业农村部将积极配合财政部,在开展政策调研评估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一轮补奖政策,建立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和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三、关于加大“粮改饲”支持力度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粮改饲”工作,将其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重要举措,安排专项资金予以重点支持。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内蒙古自治区3.3亿元,实施约200万亩“粮改饲”任务,支持牛羊养殖场(户)和饲草专业化服务组织收储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等优质饲草,引导优质饲草种植、收储和加工,加快推动现代饲草产业发展。
四、关于加大对地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力度问题
国家于2017年起开展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累计安排资金176.5亿元,支持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实现了585个畜牧大县全覆盖。2019年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958万元,补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4787台(套)。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落实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将非畜牧大县纳入整县推进范围,统筹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推广机械干清粪等适用设施装备。
五、关于修订《动物防疫法》问题
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正在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动物防疫法》修订工作,“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关内容已纳入修订稿中。同时,鼓励各地加大对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培育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六、关于加强边境疫情防控和跨省牲畜调运监管问题
为加强边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农业农村部建立了专门的边境动物疫情测报站,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加大边境动物疫情监测力度,指导边境省份开展动物疫情应急演练,与蒙古、俄罗斯等周边国家建立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情况,分析疫病防控趋势,共同做好边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大市场、大流通格局逐步形成,活畜禽跨省调运现象愈发普遍。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行“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畜禽产品生产经营模式,减少活禽流通,逐步推动由“运猪”向“运肉”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