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提案复文

“关于促进克州草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复文(2020年第2621号(资源环境类132号))

2020-12-0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下简称“克州”)地处我国最西端,全州拥有草原面积5009万亩,是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克州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是国家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祖国北疆生态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延长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政策年限问题
  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今年是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的最后一年,今年的补奖政策资金已发放。当前,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积极筹划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措施,我局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配合制定相关政策,在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延长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政策年限的建议。
  二、关于给予克州牧区差别化对待,提高克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补助、奖励金额问题
  在2016—2020年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期间,国家下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牧任务1.5亿亩,补助资金11.25亿元;草畜平衡任务5.4亿亩,奖励资金13.52亿元,由自治区政府自行制定补助奖励标准并组织实施。新疆根据草原实际情况,制定了差异化禁牧补助标准:一是针对退化较为严重的温性荒漠、高寒荒漠和高寒草原禁牧1.45亿亩,禁牧补助标准为每年6元/亩。二是针对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禁牧510万亩,禁牧补助标准为每年50元/亩。草畜平衡奖励为每年2.5元/亩。与第一轮政策实施相比,自治区政府进一步提高了补助奖励标准,将退化严重区域的禁牧标准由5.5元/亩提高到6元/亩,草畜平衡奖励由1.5元/亩提高到2.5元/亩。克州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草原面积达4543万亩,其中草原禁牧面积1440万亩,草畜平衡面积3103万亩。第一轮政策实施期间,每年享受补助奖励14036.5万元,第二轮政策实施期间相应增加到每年16397.5万元。
  鉴于克州草原自然条件恶劣,草原退化严重,保护难度大,在下一轮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我局会积极协调自治区政府,给予克州倾向性政策支持及差别化对待,并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加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投入力度,大力支持退化草原保护修复,推进克州草原生态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给予克州饲草料配送中心和进口饲草通道基础设施、人员配备、技术保障等方面的支持问题
  为推进饲草产业发展,新疆整合当地科研院校、涉牧企业、民间团体资源,组织成立了“自治区优质饲草产业发展技术体系”。目前正依托体系力量,组织编制“十四五”自治区饲草产业发展规划,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新疆各地(州、市)的“十四五”饲草产业发展规划。克州作为天然草地退化严重,饲草料地建设落后地区,我局将积极协调自治区政府,制定克州饲草产业发展的具体规划,统筹对饲草料配送中心和进口饲草通道基础设施、人员配备、技术保障等方面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要求,全力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大力提高天然草原生态质量,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奠定坚实的基础。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