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执行力度问题
(一)建立长效的协调执法机制。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健全部门间协调执法的长效机制,2016年11月15日,国务院批准建立了“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我局为牵头单位,由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组成。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会议并制定重点任务,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职责分工,密切协作、综合施策,有序推进重点工作,多环节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力度。
(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疫情发生后,我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系列通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措施,采取了系列执法监督行动:一是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我局联合开展了全国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二是我局、农业农村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联合开展打击整顿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
(三)开展野生动物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启动了春季候鸟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各地建立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发挥保护团体、志愿者的作用,广泛收集违法犯罪活动线索,重点围绕非法猎捕、非法人工繁育、非法交易、非法运输、非法食用等5个领域,深入开展案件排查,严打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顶风作案行为,形成了强大威慑力量。二是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视频调度部署我局各派出机构加强督导,指导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野生动物各项管控措施,强化野外巡护看守,全面停止野生动物猎捕等活动,从源头上严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参考您的意见,积极会同相关执法部门,继续加大对非法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打击力度。
二、关于人兽共患病研究数据共享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源性人兽共患病监测防控工作。目前,我局已在我国陆生野生动物重要集中分布区,初步构建以742处国家级监测站为主体、一大批省(市、县)级监测站为补充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网络,启用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野生动物异常信息网络直报。同时,自2010年起,分步骤组织实施了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点野生动物疫病主动监测预警,定期邀请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军事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有关专家召开野生动物疫病发生趋势会商会,切实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沟通合作,及时共享监测预警数据,共同防范生物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