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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国林业和草原机械装备科技创新的提案”复文(2020年第2046号(科学技术类102号))

2020-12-0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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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林草机械装备现代化建设的关心和重视!就您提出的提案,我局会同科技部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通过科技创新提升林草机械化发展水平对于我国林草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您的提案对林草装备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局和科技部高度重视林草机械装备科技创新工作。“十三五”期间,科技部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其中包括“饲草料作物收获技术与装备研发”“现代果园智能化精细生产管理技术装备研发”“丘陵山区林果机械化作业机械装备研发与示范”3个林草机械相关项目。项目实施以来,突破了饲草料全面机械化收获技术瓶颈,提升了现代果园智能化精细生产水平,创制了丘陵山区林果机械化成套设备。2019年以来,我局专门组织调研林草装备现状,形成《林草装备现代化建设调研报告》。举办了首届全国林业和草原装备学术大会,成立了林草装备产业国家创新联盟,重点培育了林木与草原保护装备及其智能化创新团队。今年以来,我局就林草装备工作赴农业农村部开展了调研,依托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和林草科技创新发展与研究经费加大了对林业和草原装备制造科技项目研究的支持力度。对于提案中的具体意见,我局采取的落实措施主要如下:
  一、关于理顺林草机械装备管理体制问题
  我局拟由科技司牵头负责林草装备工作,相关司局参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推动林草装备适用于《农业机械促进法》,研究制订加快推进林草装备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林草装备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与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沟通,争取将林草装备纳入购置补贴范围。重新研究林草装备分类目录。
  二、关于壮大、强化国家林草机械装备科研机构问题
  自1999年以来,国务院部门所属265家社会公益类院所实行了分类改革。其中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机械研究院等56家院所拟企业化转制。为推动解决拟转企院所转制遗留问题,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改革方向和工作考虑,已按程序上报国务院。我局将结合推动拟转企院所转制遗留问题相关工作,支持林草机械装备领域科研机构改革发展。
  三、关于建设国家林草机械装备科技创新中心问题
  科技部将按照《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要求,统筹农业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我局拟与浙江省政府共建“国家林草装备创新园”,目前正在报批阶段;依托东北林业大学、中国福马集团、哈尔滨林业机械研究所谋划建设“中国林业装备智能化创新高地”,目前正在可研阶段,未来将形成一南一北两大林草装备研发中心。
  四、关于加大科技投入问题
  科技部拟将林草装备研发作为重点纳入在“十四五”农业科技创新布局中,部署丘陵山地高效智能作业机具等林草机械装备技术创新项目。我局将依托中国林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加大研发投入,设立相关项目。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林草装备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建设,在人才和团队评选过程中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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