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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草原围栏,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的提案”复文(2020年第1528号(农业水利类173号))

2020-12-0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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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围栏是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实现草原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在我国乃至国际上早已普遍采用并行之有效的措施,仅退牧还草工程就安排草原围栏超过10亿亩。长期研究和实践证明,草原围栏在保障草原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和恢复重建,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促进草原资源合理利用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围栏封育可以改善草原土壤的理化性质,缓慢提升土壤肥力,对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高草原生态质量和稳定性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规划设置不合理,部分地区草原围栏也带来一些负面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统筹研究解决。
  一、关于“对全国围栏开展一次摸底调查,掌握围栏面积、类型、利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问题
  2003-2020年,退牧还草工程累计安排围栏建设任务约10.8亿亩,此外,国防、交通等部门也在草原上建设了大量围栏设施,该类围栏不属于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范围,相关数据我局不掌握。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开展草原围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及时掌握草原围栏面积、类型、分布及利用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草原围栏做好准备。
  二、关于“制定围栏及设置的规范标准,优化现有围栏设置”问题
  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草原围栏建设标准和设置规范研编工作,在退牧还草等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工程建设要与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禁牧休牧制度、草畜平衡制度有效衔接,推动落实草原保护各项制度,实现草原围栏等建设内容优化设置。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明确草原围栏规格、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及设置规范,科学指导新时期草原围栏存量管理和新建工作。优化草原围栏设置,充分考虑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生存区域分布和迁移规律,尽量减轻围栏对野生动物生存区域和生存条件的干预,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三、关于“减少围栏密度,淘汰带刺丝网围栏”问题
  为推动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调整完善退牧还草等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政策。2016年,明确要求累计安排围栏面积已超过退化草原面积80%的退牧还草工程县暂不安排围栏任务。2019年,合理调减了草原围栏任务量,由2018年度的3000多万亩调减到900万亩,增加了人工种草、毒害草与黑土滩治理等建设内容任务量。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研究进一步完善草原围栏的政策措施,通过合理设置草原围栏,优化布局,推动草原科学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推动信息化草原监管体系建设,鼓励更多的采用信息化手段及无人机等开展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监管,减少人为因素对草原生态环境干扰。
  四、关于“加强宣传教育,出台野生动物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鼓励农牧民积极落实草畜平衡政策,创造减少围栏的社会基础”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在每年度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提高了农牧民群众落实制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积极推动《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修改,不断完善草畜平衡监管机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同时,各地也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全社会宣传国家草原政策,引导农牧民主动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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