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问题
(一)关于经费保障的问题。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被纳入《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年)》。我局指导各地落实了350处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基础设施1.4亿元的投资建设任务,配备了基本的野外监测、样品采集、安全防护、消毒灭菌等基础设施设备,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创建了基本条件。自2013年起,中央预算专设项目“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系统维护”,2013-2019年共计投入约1.6亿元。
(二)关于人员配置的问题。目前,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建了一支专兼结合、总数约1.8万人的监测防控工作队伍,举办了34期国家层面、百余期省级层面、上万人次的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本土专家”培养和专业人才引进相结合的策略,大幅提升了监测防控队伍的整体素质、监测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大力开展面对社会公众、政府及部门领导等不同层面的科普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群防群控氛围和格局,野生动物疫病可防可控的观念逐步深入,公众参与意识、监测防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得到大幅提升。
(三)关于监测体系建设的问题。目前,我局已在我国陆生野生动物重要集中分布区,初步构建以742处国家级监测站为主体、一大批省(市、县)级监测站为补充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网络,启用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野生动物异常信息网络直报。同时,自2010年起,分步骤组织实施了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点野生动物疫病主动监测预警,定期邀请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军事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等科研院所有关专家,召开野生动物疫病发生趋势会商会,切实完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趋势会商和风险评估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和人员培训,加强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发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在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中的屏障作用。
二、关于理顺职责分工问题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是国家整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动物防疫部门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机构是密不可分、互为补充、既通力合作又明确分工的关系。
我局与农业农村部,在国务院非洲猪瘟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等相关疫病防控机制的领导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2018年11月,农业农村部、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强化家猪野猪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提出畜牧兽医、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洲猪瘟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组织机构、工作方式、防控重点,开展定期工作会商、信息及时通报、联合监测排查等防控工作;要畅通信息渠道,明确部门间信息共享方式,第一时间互通家猪疫情、野猪异常死亡信息;要强化密切协作、相互配合,深入分析本辖区和周边疫区防控态势,查找薄弱环节,在监测排查、疫病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互相支持。上述做法在非洲猪瘟防控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共同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检测、评估、预防、控制等工作,全面构建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坚实屏障,共同维护好公共卫生安全。
三、关于加大科研项目投入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领域科研工作。2011年,在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和军事医学研究院军事兽医研究所挂牌成立了两家野生动物疫病研究中心。同时,多年来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所、东北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了多项野生动物疫病基础研究。据初步统计,已完成或在研科技部、我局涉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相关课题项目10项,累计投资9066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参考您的意见,积极协调争取科技部门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领域项目的投入,不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