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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项建设宁夏综合养护通道工程示范区的提案”复文(2020年第0553号(资源环境类044号))

2020-12-0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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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大力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持续加大对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201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将宁夏11个县(区、市)纳入森林防火重点区域。2018年4月,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国有林场林区道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道路属性归位,合理确定了技术标准,落实了建设养护主体,并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累计为宁夏安排53.7亿元,主要开展天然林保护、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和草原防火、自然保护区建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林草科技推广示范等领域的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综合养护通道工程建设,我局认为对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将结合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建设支持力度,在相关规划编制和评估中深入研究论证,统筹考虑宁夏综合养护通道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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