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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竹鼠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提案”复文(2020年第0854号(农业水利类132号))

2020-12-0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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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5月29日公布了该《目录》,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其中传统畜禽17种,特种畜禽16种。列入《目录》的畜禽具有明确的法律边界和严格的科学边界。
  竹鼠是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养殖规模较大,人工繁育过程不依赖野外种源,养殖历史较长。关于竹鼠是否可以列入《目录》的问题,农业农村部认为竹鼠人工繁育种群与野生种群难以区别,公共卫生风险不清,不具备列入《目录》的标准和条件,不宜列入《目录》。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继续做好《目录》的调整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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