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林草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我局会同财政部、科技部就您所提的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根据我国林草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总体上必须进一步加强林草科技创新工作的经费支持,但目前设立“林草科技创新工程”的内涵、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尚不明确,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当前宜继续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等经费渠道支持林草科技创新。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是将积极配合财政部、科技部认真研究论证“林草科技创新工程”设立的必要性。二是切实加强国家重点研发专项支持。“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研发专项投入中央财政经费7.91亿元,实施了“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等林草科技领域专项。“十四五”期间,拟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布局中部署“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科技创新”任务,在经费支持上争取明显高于“十三五”投入总量。三是加强林草平台与基地建设。目前,已建立了草地农业生态系统、林木遗传育种、种苗生物工程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内蒙古、山西、湖北、吉林、广东等18个省份共布局建设了24个林草领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结合正在开展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工作,统筹考虑林草方向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推动林草领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发展。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林草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条件平台的稳定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