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成立生漆产业办公室、生漆产业联盟,加强对生漆产业发展指导问题
漆树在我国分布广泛,除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外均有栽种。漆树的皮可割漆、籽可榨油、木可做材,是重要的传统经济树种,有数千年的栽培历史。种植漆树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生漆,在化学涂料出现之前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目前仍然是国内国际的高端天然涂料产品,在高档家具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目前,我国漆树栽培的主要地区为云南、重庆、四川、陕西、湖北等地,漆树产业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当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国家高度重视包括漆树在内的林业产业发展,我局设有林业产业办公室,负责拟定包括漆树在内的林业产业政策、标准、规划,指导产业发展。此外,与经济林产业相关的协会组织有中国经济林协会、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等,可由漆树产业方面的主要研究机构、生产企业申请成立漆树分会、漆树产业联盟。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参考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生漆产业发展的指导和统筹规划安排
二、关于成立生漆研究院问题
为加强生漆产业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我局于2019年批复成立“漆树产业国家创新联盟”,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省经济植物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实验室,由西南林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林科院林产化工研究所、武汉国漆股份有限公司等科研院所和企业组成,积聚了全国漆树产业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在漆树全产业链科技研发、推广新技术成果、开展科普宣传、制定相关标准,以及为行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成立生漆研究机构,吸引各方面研究人员联合开展生漆相关研究,拓展生漆在现代社会的应用领域,是做大做强漆树产业的重要基础,是漆树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如果条件成熟,可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向主管部门申请成立生漆研究院,或漆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
三、关于重点支持生漆产业发展问题
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明确由县级承担项目库建设主体责任,中西部贫困县可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和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将生漆产业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统筹使用财政、金融等方面的资金支持生漆产业发展。有关地方可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一并推进生漆产业发展。国家鼓励地方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结合当地产业结构调整等实际情况,将漆树造林纳入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并享受退耕还林、造林补贴等相关支持政策。相关省区也可以根据《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规定,结合地方自有财力,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补助力度。地方政府还可以统筹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投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发展漆树相关产业,用于退耕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增加退耕户收入,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四、关于成立国家天然漆交易中心问题
交易中心是基于贸易开展而搭建的集商贸、零售、展示和商务等于一体的多元复合平台,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开性,必须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设立交易场所,必须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资源禀赋、产业需求、配套条件和监管能力,统筹研究论证各类交易场所的数量规模、结构布局和区域分布,审慎批设交易场所,推动现有交易场所撤并整合,严控交易场所数量,完善监管制度安排,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避免脱实向虚和重复建设。陕西省已经批设多家商品类交易场所,仅西安就有5家,正在进行风险处置、撤并整合等工作。
目前,我国生漆产量较小、市场规模有限,单设交易场所难以支撑运营成本。具有这方面诉求的地方政府可研究论证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交易,坚持合规底线,同步完善物流仓储等配套设施和质检、产品追溯等配套制度,形成适度规模和公信力。此外,生漆流通专业性较强,信息不透明,交易应当限于专业客户,普通个人参与尚不具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