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补充风险保障问题
我局与银保监会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遵循依法合规、安全稳健的原则,开发针对环境生态巡查巡护员职业特点,包含各类风险责任的人寿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责任保险等产品。目前,珠峰财险开发了生态保护区巡护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其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附加意外伤害冻伤保险、附加急性高山(原)医疗保险等产品,为生态保护区巡护人员的意外伤害及医疗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多家保险公司开发了野生动物伤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为野生动物肇事导致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风险提供保险保障。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针对生态巡护员的职业特点和风险状况,量身定制保险产品,更好满足巡护员的保险需求。同时,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护林员保障问题,尤其是护林员保险问题。各省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为生态护林员购置保险,用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或由财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筹集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河南15个县由县级财政购买)。二是联系森林保险经办机构为护林员捐赠保险,2017和2018年贵州省林业局、江西省林业局分别协调森林保险经办机构为本省护林员捐赠了涵盖人身意外伤害和见义勇为的保险,减轻了护林员的负担。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参考您的提案,积极配合银保监会,继续鼓励保险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深入分析市场需求,针对生态巡护人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风险,创新开发保险产品,为巡护员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我局还将协调中国绿化基金会给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捐赠涵盖保险的补助;推广贵州、江西经验,由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联系森林保险经办机构给生态护林员捐赠保险。
二、关于所需政策支持问题
我局与银保监会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社会公益组织为巡护员在常规五险的基础上补充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解决巡护员的后顾之忧,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保险业一份力量。2018年,我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联合印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各地可结合实际,从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总量中,或根据本省财力筹集资金,为生态护林员购置简易装备、人身伤害意外保险”。目前,除西藏、青海外,各省(区)都为生态护林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义勇为保险等相关保险,保费30-600元不等。我局与银保监会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积极探索生态保险内涵,进行产品、服务、机制等创新,助力绿色产业发展及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应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探索研究与政府、企业、公益组织等多方协同合作,打造生态保险保障共同体。随着市场需求的逐步释放,森林保险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不断增强,针对经济林产品、种苗、花卉、野生动物肇事责任等保险产品日渐丰富,指数类保险、收入类保险等不断涌现,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的应用不断深入,这些都有力支撑了森林保险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考虑您的意见,与银保监会将继续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加大投入力度,研究拓展生态保险内涵,探索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生态保险管理及监督机制。我局将继续推进森林保险体系建设,强化保险保障功能,推动森林保险高质量发展。提案中关于生态保险的提法和有关意见,为我局推进森林保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思路,我局也将进一步加强研究,深入沟通,积极推动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绿色保险保障体系,充分激活保险在保障生态安全、守护绿水青山中的基础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