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作为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的代表性动物之一,其野生种群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其人工繁育种群作为特种畜禽于2020年列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为保护驯鹿资源,各级林草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2000年原国家林业局将驯鹿纳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范围予以保护。当前,我局正结合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三有名录”调整工作中研究调整驯鹿的可行性。二是2021年印发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种质资源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确定敖鲁古雅驯鹿保护单位。三是我局定期组织开展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将驯鹿列为调查对象之一,主动摸清其资源状况。农业农村部2021年启动实施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将敖鲁古雅驯鹿纳入普查范围,计划用3年时间摸清群体数量,同步开展有效保护措施,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四是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都会对大兴安岭地区林草资源和驯鹿等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予以经费支持,并且自2021年开始,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项目,对敖鲁古雅驯鹿等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予以稳定支持,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资源保护单位防疫、饲料等方面支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农业农村部,推动确立敖鲁古雅驯鹿保护单位,支持开展敖鲁古雅驯鹿保护工作,依法推动划定繁育区域,指导地方林草部门配合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好强制免疫等动物防疫措施,促进驯鹿养殖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