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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新技术促进全国速生林改性提质、振兴乡村和助力碳中和的提案”复文(2022年第04541号(农业水利类377号))

2023-01-3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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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持速生林技术创新

  国家高度重视速生林科技创新工作。一是“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安排了“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围绕速生林高效培育和利用,组织实施了“木材材质改良的物理与化学基础”“杨树工业资源材高效培育技术”“桉树高效培育技术研究”“重点区域速丰林丰产增效技术集成与示范”“木基材料与制品增值加工技术”等9个项目。通过项目实施,系统解译了木材细胞壁的层级结构,为细胞壁尺度和组分结构尺度的改性调控和材质改良提供了理论基础,攻克突破了高性能木质定向重组材料制造、林木剩余物高得率清洁制浆技术和高性能专用木质活性炭绿色制造等关键技术,有效推动了速生林产业技术升级。二是“十四五”期间,安排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林业种质资源培育和质量提升”重点专项。2021年,启动实施了“林木基因组编辑技术”“林木全基因组选择育种技术”“高性能木质复合材料先进制造与应用关键技术”等项目。2022年,将启动实施“南方速生林木新品种选育”“北方速生林木新品种选育”“主要经济林优质高产新品种创制与精准栽培技术”等项目,全面开展以杉木、桉树、杨树、落叶松等为代表的速生林木新品种选育、定向培育、森林全周期多功能经营、高性能重组材料制备、木质材料绿色制造、碳中和背景下森林碳汇形成及经营响应机理等方面研发攻关。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科技部继续加强对全国速生林改性提质科技创新布局,全面提升速生林提质增效的技术支撑力,为保障国家木材安全,推动乡村振兴提供科技支撑。

  二、发挥财政金融力量支持速生林产业化发展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建立储备林制度提出了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为发展包括速生林建设在内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发挥财政金融合力、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进产学研用结合等提供了制度保障。2015年以来,以国家储备林为突破口,我局与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合作,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给予国家储备林等林业贷款项目贷款期限最长30年,宽限期最长8年,基准利率,最低资本金的优惠政策,贷款范围涵盖速生林建设。

  同时,我局大力支持速生林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一是围绕速生林培育、研究、应用等领域布局了一批科研创新平台,批复了包括亚热带林木培育、热带林业研究、中南速生材繁育、中原地区森林资源培育、制材研究、林木材质改良与高效利用、木材科学与工程等速生林相关重点实验室13个,对速生树种繁育、抗逆品质改良等重大问题开展科研攻关。二是相继批复杉木、桉树、油松、构树、南方松、马尾松、泡桐等11家国家创新联盟,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三是组建国家储备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包括速生林在内相关产业的推广示范。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发挥各类科研平台作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速生林研发工作,做好速生林改性提质相关研究。同时,我局还将继续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在使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的同时,更广泛地鼓励社会资本、各类基金参与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国速生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速生林基地

  为了加强速生林生产建设,我局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4.8亿元用于支持广西、福建等地开展木材战略储备林的新造和改造培育。2021年,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对6个省(区、市)给予重点支持,其中,广西11000万元、福建9000万元。2022年,通过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安排森林抚育补助63.06亿元。其中,广西10837万元、福建3751万元,支持包括广西、福建等在内的全国主要速生林基地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尽快出台《“十四五”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方案》,并将继续从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对速生林建设给予支持,协调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速生林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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