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西藏草原生态修复
我局高度重视西藏草原生态修复,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督促指导,并带队赴西藏开展草原生态修复调研,与自治区有关领导就草原保护修复问题交换意见,协助自治区林草局做好草原保护修复顶层设计,帮扶西藏开展草原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局通过退牧还草、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等生态工程项目,累计向西藏安排中央资金26.74亿元用于草原生态保护修复。2021年通过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06亿元,通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47亿元。在工程项目支持下,西藏全年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608万亩。2022年,进一步安排中央资金8.9亿元支持西藏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同时,我局不断加大对西藏林草科技发展支持力度,在西藏建设林草科技平台4个。2020年以来,向西藏投入400万元,实施“西藏高原人工造林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等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3个,推广应用了一批适用于西藏的林草科技成果。2021年9月,在西藏组织召开“江水上山”水能提灌技术现场演示推广活动,并组织全国各省区林草管理和技术人员现场观摩。下一步,我局将与有关部门加强配合,在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其重点工程规划的基础上,加大对西藏草原生态修复的投入力度,指导西藏科学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有害生物防治、草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西藏探索水能提灌等修复技术创新和生态草场建设。
二、建设国有草场
以国家所有的土地、草原建设国有草场,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草原所有者权责是草原保护修复利用的创新模式。国有草场以政府投入为主,吸引多方资金参与开展草原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同时广泛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和现代科学管理方式,实现草原精准修复、精准管理与精准利用,提高草原集约保护利用水平,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草原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文化功能。
西藏作为我国草原面积最大的省区,是我国的六大牧区之一,具有非常重要的生态区位和生态价值。通过在西藏建设国有草场,整合优化现有草原保护修复和生态产业发展的资金、项目、政策等,实现草原的精准修复、保护和利用,可以有效解决高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难、成效巩固难、合理利用难等问题,全面提升草原生态质量及生产水平,推进形成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新格局,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带保护,实现草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西藏草原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国有草场建设工作,在西藏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一批资源禀赋好、基础扎实、产业优势突出的国有草场,探索出一条草原生态修复与草业发展协调统一、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建设生态草种质资源圃
我局2021年启动布局建设国家草种质资源保存库中心库,并首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草种目录》,共包含12科71属120种,积极引导乡土草种质资源的有序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2021年,西藏通过中央资金支持,安排550万元用于乡土草种质资源圃建设,开展乡土草种采集,选取10个典型县区,建设乡土草种质资源圃和采集点1万亩。截至目前,已组织采集乡土草种2.3吨。2022年,我局编制《全国草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并启动了草种质资源普查试点。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草种质资源保护需要及其他要素条件,统筹考虑国家草种质资源圃布局,进一步支持西藏开展草种质资源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