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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营造林质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提案”复文(2022年第00392号(资源环境类026号))

2023-01-30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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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面提升国土绿化理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系统治理理念,科学推进营造林工作。一是推动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等工作原则,指导各地科学绿化。二是谋划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印发《“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谋划布局了66个林草区域性系统治理项目。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了黄河重点生态区、北方防沙带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专项规划,实施了71个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会同财政部组织实施了40个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指导山东、河南、宁夏等7省区开展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支持地方创新推进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下一步,将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治理,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不断提升营造林水平。

  二、全面提高国土绿化质量

  一是优化总体布局。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组织制定了《全国国土绿化规划纲要(2021—2030年)》,依托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总体布局,以“三区四带”为骨架,以山系、水系、通道等为网络,以森林、草原、荒漠等生态系统治理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推动建立点、线、网、片、面相结合的国土绿化格局,助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二是优化树种草种结构。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统筹推进林草融合发展。2021年,由“十三五”期间全国每年造林任务1亿亩以上,调整为国土绿化任务1亿亩,其中造林5400万亩,种草改良4600万亩。2022年,根据各地申报计划情况,科学确定全国造林任务5180万亩,种草改良任务4820万亩。在干旱半干旱地区,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绿,进一步加大了灌草比重。修订《造林技术规程》,提倡营造混交林。

  三是优化国土绿化方式。持续推动国土绿化以人工修复为主向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转变。“十四五”以来,进一步降低了人工造林任务比重,提高了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比重,人工造林任务由“十三五”期间的每年5000万亩,调减到2021年的2006万亩,2022年进一步下降到1433万亩。封山育林任务占比由“十三五”的25%提高到2021年的32%和2022年的30%。优化三北地区造林方式,2021年三北工程造林中,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比例约为41:45:14。

  四是优化国土绿化项目管理。强化造林作业设计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造林作业设计管理的规定》,落实造林作业设计合理性评价。2021年起,实行国土绿化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年度造林任务带位置上报、带图斑下达。在落地上图系统中,开发了国土绿化重点项目管理模块,推进国土绿化项目化、全过程管理。建成了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构建了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评价体系,运用国土“三调”、林草资源监测及年度更新成果,提升造林绿化成效监测水平。

  下一步,将按照《全国国土绿化规划纲要(2021—2030年)》,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封飞造、乔灌草结合,因地制宜确定绿化方式,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加强造林作业设计、成效评价环节管理,不断提高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全面加强人才和技术支撑

  一是开展技术培训,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局不断加大营造林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林草部门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2021年以来,邀请知名专家在国家林草科技大讲堂为广大林草工作者授课培训,讲解造林绿化、森林经营、抚育管护等营造林相关技术40余项,累计收看超过800万人次。

  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实施人才强林战略。我局高度重视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发展,印发了《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开展了林草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遴选工作,在森林经营、育种培育、生态保护修复、林产化工等领域选出一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各地也开展了省级林草科技创新人才选拔工作,形成了重视科技创新人才、关心培育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是开展科技推广,提高营造林技术水平。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入库营造林相关成果1004项,涵盖造林、抚育管护、森林经营各方面。2021年组织实施营造林相关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42个,投入4000万元,推广示范了一大批先进、适用成果。依托绿洲林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紧扣营造林实际需求,不断加强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建立了营造林领域标准体系,将现行的300多项标准整合优化为111项,制修订了《造林技术规程》《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

  四是研发机械装备,提高营造林施工机械化作业水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机械装备研发力度。为切实解决“无机可用、有机难用”问题。《“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动林草机械化技术研发。部署加快研发全地形行走专用底盘等关键技术,推进营造林、种草改良等全程机械化,开展林草生产机械化试点示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抓好营造林人才技术培训,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营造林工作科学化、机械化水平。

  四、探索对造林工程实施全额成本核算

  在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生态修复成本、市场价格和实际投资水平基础上,2021年,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南》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对营造林生态修复技术措施提出要求,对主要技术、辅助措施技术及工程其他费用等经济指标开展了分析测算,实行东、中、西差异化投资补助政策。2022年,组织实施了71个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区域化、项目化推进营造林工程建设,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1、2022年,我局会同财政部,选取生态区位重要、国土绿化任务重、具有典型代表的相对集中连片地区,全额核算造林种草投资,采取一体化、综合系统的治理措施,分两批启动实施了40个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今后,我局将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视国家财力可能,研究探索营造林项目全额成本核算方式投资。

  五、全面压实营造林责任

  我局已将造林绿化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地方各级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目标责任。积极推进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落实。2016年印发《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推动建立了全国、省、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新修订的《森林法》对森林经营规划的编制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批准与执行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更严格的处罚规定。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意见》,统筹谋划全国森林经营工作总体思路,指导各地加快构建以森林经营方案为核心的管理决策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以林长制为重要抓手,科学评价各地造林质量和成效。扎实开展全国森林经营试点,修订完善《森林经营规划编制指南》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编制印发《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管理办法》,指导各地科学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推进森林经营任务落地上图等,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强化经营成效评估,切实压实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对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的实施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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