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林业碳汇项目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中的规模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指出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相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办法提出,“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该办法已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推动了林业碳汇进入碳排放交易市场。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争取不断提高林草碳汇项目在碳排放交易市场中的规模
二、建立企业与科研机构协同提升森林碳汇能力的机制
近年来,我局分别与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中国石化集团和中林集团等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围绕林草行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其中,合作内容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提升林草碳汇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和科研等方面。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与企业、科研机构深化合作内容,创新合作形式,共享合作成果。
三、建设森林碳汇能力监测网络,构建科学评估体系
2009年我局启动了全国林业碳汇监测体系建设,通过前期基础研究、试点等工作,编制了监测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完成基础数据、模型建设等工作。在全国系统布设了1.64万个4千米×4千米碳汇监测样地,于2014年开始启动第一次全国碳汇碳汇计量监测。截至2021年,完成3次全国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工作。目前,全国森林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已基本建成,可满足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汇项目开发等需要。
下一步,我局将把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工作纳入全国林草资源综合监测体系,统一开展调查监测工作。
四、建立地方林业部门常态化培训制度,树立全生态系统固碳理念
2008年以来,我局每年举办全国林业碳汇基础知识和管理培训班,并指导和支持国家林草局干部管理学院、原国家林业局人才中心等培训机构不定期举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汇方面专题培训班,指导各省(区、市)开展了有关专题培训。同时,我局通过指导培训课程设置、委派专家授课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地方开展碳汇知识培训工作。2021年,我局组织编制出版了《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理论与实践》,作为干部学习培训教材。
五、加强林业碳汇立法和宣传,引导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2021年,我局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提出林业碳汇有关意见和建议,该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积极开展森林碳汇功能宣传,在国家林草局生态保护修复司子网页开设“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宣传版块,指导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设立“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公众号。每年组织协调相关领导和专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普及林业碳汇知识,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参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植树节、国际森林日、全国节能周和低碳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