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控制人口数量,减轻生态压力问题
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以尊重农牧民意愿为前提,实施了异地搬迁,结合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严重沙化地区易地搬迁问题的指导,鼓励地方以农牧民意愿为前提,结合国家新时期脱贫攻坚确定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统筹推进,逐步减轻沙区的人口压力。
二、关于清理开荒地,避免反弹,治理乱开垦行为问题
2015年,我局组织开展了《防沙治沙法》执法年活动,对于包括滥开垦、滥放牧等在内的破坏沙区生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一次督查检查。从“十一五”开始,经国务院批准,由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了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并逐级建立了考核制度,沙区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对于滥开垦、滥放牧等破坏沙区生态的行为予以打击,收到较好效果。农业部在不断完善草原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加强草原监理机构和草管员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草原保护各项制度,加大对破坏草原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促进了草原保护。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的落实,一举扭转了过去利用无序、开发无度、严重过牧的状态。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巩固成果,避免反弹。
三、关于减少高耗水农林业问题
从2014年开始,农业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每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在三北地区推广全膜覆盖、半膜覆盖等旱作农业节水技术,同时还支持建设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林业主管部门近些年来在植树造林中始终特别强调水分平衡和模式选择,要求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宜林则林,宜草则草,乔、灌、草有机结合。
四、关于严格管理牧业,多途径解决农牧区的贫困问题
从2011年开始,国家在草原牧区省区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十二五”累计投入中央资金773.6亿元,安排草原禁牧12.3亿亩,草畜平衡26.08亿亩。2016年,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在13个省(自治区)启动实施,提高了补助标准,扩大了实施范围。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目前尚在试点阶段,主要在国有土地上实施,待全面铺开后,将依法对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的农牧民给予妥善安置。从2017年开始,林业主管部门已经开始尝试在沙区贫困县中选择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封禁保护巡护任务及防沙治沙成果等生态管护,提供就业机会,增加收入。
五、关于加大科研投入,做好基础性研究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局支持有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开展了“中国沙地补充考察与地志编研”、“荒漠化综合治理与修复技术研究与示范”、“沙化土地土壤改良及植物配置技术引进”等基础研究,筛选出一批抗干旱、耐盐碱等的优良治沙植物材料,防沙治沙重点治理区域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基本建立,在重点沙区集中示范推广了一批技术成果。进入“十三五”以来,在2016年首批启动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京津冀风沙源区沙化土地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一批防沙治沙项目被列入“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
六、关于建立多元投资机制问题
2016年,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分别联合下达了关于运用PPP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其重点实施领域包括防沙治沙、荒漠化和沙漠化综合治理等内容,2017年,我局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一批林业PPP项目的试点工作,同时,加强项目组织,鼓励各地开展包括防沙治沙在内的林业PPP项目创新工作,形成政府投资、金融资金和其他社会资本的合力,加快防沙治沙和生态修复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