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有益于人类健康的功能,正在为社会普遍认知和广泛接受。近年来,利用森林优质环境和绿色林产品,以改善身体素质及预防、缓解和治疗疾病为目的的森林疗养、森林养生、森林康养等蓬勃发展,现已成为森林旅游发展的重要新业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利用好森林在促进公众健康中的突出优势,2014年起,我局将引导森林养生发展作为提高森林多功能利用水平、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一是开展了相关前期工作。包括组织专家进行了国外森林养生情况的调查研究,编制了《世界森林养生发展情况调查报告》、《森林养生》科普读本等。二是加大了组织推动力度。2016年1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林场发〔2016〕3号),明确了发展森林养生的方向和基本要求。2016年2月,国家林业局森林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启动全国森林体验基地和全国森林养生基地建设试点的通知》(林园旅字〔2016〕17号),并于7月公布了首批9处全国森林养生基地试点建设单位。三是抓好试点。为加强全国森林养生基地试点建设,2017年3月,我局研究起草了森林养生基地试点建设指导意见,在福州市举办了以森林养生为重点的业务培训。2017年6月,我局公布实施了《森林养生基地质量评定》林业行业标准。四是加强宣传。在中国绿色时报做了10余篇专版宣传和长篇解读,并通过中国林业网、中国森林旅游网以及多个微信公众号推送森林养生发展信息。另外,还开展了两次以森林养生为主题的社会调查,收回有效问卷6735份,受访者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及台湾地区。2017年6月,在生态文明试验区贵阳国际研讨会中,“大生态+森林康养”是九个专题研讨会之一。五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地大胆探索与实践,引导和支持高校、研究机构、投资企业等积极参与森林养生发展。通过以上举措,森林养生不仅在林业行业内部形成了共识,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各地森林养生实践蓬勃展开。
一、关于将森林疗养纳入整体战略布局问题
2016年1月,我局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发展的通知》(林场发〔2016〕3号)对森林养生发展明确了方向,提出了具体要求。2016年5月,我局出台了《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森林康养确定为“林业产业建设工程”的重点内容。2017年6月,我局出台的《林业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十三五”森林养生发展的内容和目标。同时,我局积极推动将森林养生发展纳入了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推出一批具备森林游憩、疗养、教育等功能的森林体验基地和森林养生基地”。在我局的组织推动下,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将森林养生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多个省份出台了关于大力推动森林康养发展的意见,湖南省还编制了首个省级森林康养发展规划。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包括做好森林养生的顶层设计,完善相关制度、规划标准,召开专门会议,加强人员培训,加大投融资扶持等。
二、关于用好用足国家的相关政策问题
当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合养生保健资源、绿色生态旅游资源发展健康文化和旅游。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中,提出要积极发展医疗旅游、森林旅游、海洋旅游等休闲度假旅游。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中,将“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单设一章,鼓励各地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先行先试,推动产业间融合、全产业链发展。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并与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努力为森林疗养、森林养生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三、关于进一步拓展国际合作交流平台问题
近年来,我局积极加强森林旅游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主要与韩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在森林疗养、森林养生方面开展国际合作。中韩林业工作组是我国与韩国之间的定期双边会晤机制,自1996年第一次工作组会议以来,双方商定并执行了一系列林业交流与合作项目,其中森林疗养领域是双方近年来重要的交流与合作内容。2016年9月,第三次中日韩林业司局长会晤在日本东京举行,三方就森林休闲旅游和疗养等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重申将通过制定相关领域具体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三国林业合作。2017年,第四次会晤将在中国举行。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利用和拓展相关国(境)外合作交流平台,不断推进在政策、规划、标准、培训以及森林养生产品开发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森林旅游地与国(境)外相关单位缔结姊妹关系,促进人员往来和业务合作。
四、关于转变思维方式,谋划产业发展问题
当前,我局将基地的试点建设作为推动森林养生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推进森林疗养、森林养生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发展。一是将森林疗养相关建设纳入“十三五”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支持范围。2016年、2017年共有61处国家森林公园列入年度投资计划,中央投资5.15亿元。二是积极拓展政策性融资渠道。2016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推进实施林业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近期将遴选推出一批森林疗养、森林养生的项目。2016年12月,我局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暨林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合作建立全国林业产业投资基金,森林旅游是该基金的重点投资方向,近期也将开展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三是积极搭建服务平台,鼓励社会资本有序进入森林旅游领域。2016年9月,我局举办了森林旅游投资与服务洽谈会,签约额达230多亿元。根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森林旅游吸纳社会投资总额达1400亿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推动经营机制创新,力争做大做强森林疗养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