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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的提案”复文(2015年第1796号)

2015-10-2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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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地处西北干旱区,地域辽阔,地理区位重要,不仅是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地区、西北的战略屏障,更是我国生态建设的主战场之一。新疆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脆弱的生态环境决定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保护和改善新疆生态环境不仅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更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务。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新疆林业建设,“十二五”以来,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塔里木盆地周边地区防沙治沙、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累计安排中央基本建设投资32亿元,有力促进了新疆生态环境状况的改善。为进一步加强新疆的生态保护建设,恢复林草植被、防治土地沙化,2011年、2012年国家先后批复了《塔里木盆地周边地区防沙治沙规划》、《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规划》,进一步加大了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支持力度。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财力可能,结合现有投资渠道继续对新疆生态保护与建设给予重点支持,特别是加大对塔里木盆地周边地区防沙治沙、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的支持力度,力争实现规划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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