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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城乡林业一体化发展的提案”复文(2015年第2338号)

2015-10-2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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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国土绿化,造林绿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在推进国土绿化进程中,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方针,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的理念,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事业, 城乡绿化水平稳步提升。全国绿化委员会制定颁布了《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明确了新时期城乡绿化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了一批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国土绿化大发展。同时,认真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深入开展义务植树运动,扎实抓好身边增绿,形成了重点工程、社会造林、义务植树全面推进,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响应的良好局面。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国土绿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森林和绿地面积持续增长,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森林面积已达到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1.63%。据统计,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81.2万公顷,绿地率达35.72%,绿化覆盖率达39.5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26平方米。
    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城市和乡村绿化建设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在全国绿化委员会的统一协调指导下,国家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同时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也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科学制定城乡造林绿化规划,注重城乡绿化协调发展,建成了一批绿化模范城市、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美丽乡村,城乡绿化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还存在着城市绿化发展快、档次水平高,乡村绿化发展相对迟缓、绿化水平较低,城乡绿化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有效改善城乡绿化不平衡局面,对于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要求,进一步统筹城乡造林绿化,强化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努力将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推进到新阶段。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乡绿化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三定”规定明确的部门职能分工,在全国绿化委员会的统一协调指导下,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林业、城乡住房建设、环保、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沟通与配合,分工负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努力实现城乡绿化规划统一、工作统筹、治理统管、协同推进。
    二是分类推进,分区施策,推进城乡绿化协调发展。根据我国城乡的不同特点,加强和改进绿化管理,科学制定绿化规划,确定绿化模式,确保城乡绿化科学、协调、持续发展。城市绿化重点是加强规划设计,提供设计水平,合理安排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城区绿化的空间布局,努力增加绿量,让百姓亲近绿色,共享“绿色福利”。乡村绿化要尽量凸显本土特色,尊重地情实际,做到造林绿化与农家生活、历史文化、滨水生态以及经济效益相结合。城乡结合部要强化城乡之间绿色生态空间的联系,可以探索林苗间作、立体经营等适宜的发展模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与经济协调并进的现代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新格局。
    三是科学指导,避免城乡绿化同质化。乡村绿化建设不能简单模仿城市,要充分体现对自然山水资源和人文历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造林绿化都要注重从市情、地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绿化,大力推广使用乡土树种,不搞“奇花异草”,坚决制止“大树进城”、追求“一夜成林”的不正之风,推动城乡绿化科学、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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