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启动实施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问题
为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国家相继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大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十二五”以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安排资金589亿元,在国家投资的推动下,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快速推进,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生态环境非常脆弱,生态建设难度大、任务重,一直都是各大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的重点区域。国家将继续把干旱半干旱地区作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建设,尽快补齐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短板。
2016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相关要求,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印发了加强造林绿化的指导意见,加快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和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实施。实施了贵州草海、云南洱海等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工程,并将长江经济带的109个县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关于整合财政资金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相关要求,2016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要求各地以“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指导开展工作,对包括长江经济带在内影响国家生态安全格局的核心区域、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点区域和生态系统受损严重、开展治理修复最迫切的关键区域给予重点支持。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着力提升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质量,着力解决突出生态问题,逐步将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上中下游相谐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绿色生态廊道。
二、关于启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结合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长江流域防护林、珠江防护林工程等现有投资渠道,启动实施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共安排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3.8亿元,安排建设任务76万亩。其中,安排四川省中央投资3000万元、任务6万亩。目前,我局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编制《“十三五”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将按照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的原则,在生态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功能脆弱地区实施一批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采取天然林保育、人工林经营、灌木林复壮等措施,实施精准作业、精准管理和精准监测,推进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林分结构不断优化、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不断提高的目标。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做好《规划》的编印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开展退化林修复,加快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并继续对四川省给予统筹支持。
三、关于启动森林城市群建设工程问题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做出“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了《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将建设森林城市群列入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了“十三五”期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株潭、中原、关中—天水等区域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的目标,并批准珠三角地区为全国首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同时,在规划编制和目标制定等方面给予技术支持和工作指导,有力地推动森林城市群建设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编制《全国森林城市发展规划》,对全国森林城市群建设做出科学合理布局,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对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给予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森林城市称号的给予奖励。有关地区可在林业财政政策框架内,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造林、森林抚育和森林资源管护等,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四、关于启动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问题
长江流域湿地资源丰富,是全国湿地保护修复的重点区域。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投入力度。2016—2017年,共计安排长江流域湿地投入18亿元,接近同期全国湿地投入(共38亿元)的50%,有力地支撑了长江流域退化湿地修复,长江流域退化湿地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十三五”实施规划》确定的重点,继续加大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与修复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指导长江流域相关省份组织实施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总结推广湿地生态效益和退耕还湿试点经验,不断促进长江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