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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的提案”复文(2015年第3799号)

2015-10-2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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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海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火车头,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国家高度重视沿海地区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把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作为区域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加大建设力度,给予重点支持。从1988年开始,在全国沿海地区启动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2000年,国家启动沿海防护林体系二期工程建设。2004年印度洋海啸发生后,我局及时组织对二期工程规划进行了修编。规划范围扩大到包括辽宁、天津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连、青岛、宁波、深圳、厦门5个计划单列市的261个县(市、区),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建设步伐加快,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已累计完成造林超过600万公顷,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升了6个百分点,大大改善了沿海地区生态状况。沿海地区以消浪林带、海岸基干林带、纵深防护林为重点的防护林体系主体框架已基本形成,综合防护林体系初步建成,有效减轻了台风、海啸等灾害。
    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是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的主体,意义重大。您所关注的问题,我局及沿海地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关于提高造林补助标准的问题。对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沿海防护林工程的人工造林补助标准为每亩300元,封山育林标准为每亩70元。同时,财政部每年通过中央财政给予造林补贴,补贴对象为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林业职工等。目前标准为: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营造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营造沿海防护林。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工程补助以及造林补贴的目的不是对造林费用的全额补贴,主要是为调动造林主体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企业、单位和群众参与到沿海防护林建设中来。此外,我局正在开展《防护林工程投资估算标准》和《营造林技术规程》修订工作,通过科学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树种的造林成本,为争取提高造林补助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下一步,国家将根据物价变化情况,进一步动态调整营造林中央补助标准,以满足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需要。
    二、关于启动低效林改造专项的问题。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在河北坝上地区启动了退化防护林改造试点工作。同时,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国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在坝上试点的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力争逐步把退化防护林改造从试点向全国推开。沿海退化防护林(含低质低效林)改造工作也将会作为改造重点,科学有序推进。
    三、关于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的问题。目前,国家已经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界定为国家公益林的集体林,每亩每年给予15元补助。下一步,将根据国家财力状况,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力争尽快建立健全与森林生态效益相适应的标准体系。
    四、关于营造多样化基干林带和划定国家沿海特殊保护林带的问题。目前,我局正在组织编制《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06—2015年)》,将在科学调研基础上,结合当地建设实际,争取把有关建议列入规划建设内容,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提升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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