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建设“环四川盆地生漆产业示范带”国家项目的问题
漆树是我国特色经济林树种,国家一直非常重视漆树等特色经济林资源培育与产业建设。2007年,我局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6部门发布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将名优经济林基地建设、经济林产品深加工等作为今后林业产业扶持发展的重点,并明确了资金、税费、信贷、科技支撑、信息服务等扶持政策。201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通过重大林业生态工程,积极发展特色经济林。为统筹生态、民生,科学推进生态工程发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取消了营造经济林20%的比例限制,为各地结合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科学推动特色经济林发展拓展了空间。下一步,我局将在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营造林中,将漆树等特色经济林纳入建设内容,因地制宜不断扩大种植面积。同时,漆树作为珍贵的工业原料、木本油料和重要的用材树种,我局拟将其纳入国家战略储备林树种名录,重点予以扶持。
二、关于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和人才培养力度的问题
政策、资金支持方面,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造林补贴和林木良种补贴、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贴、林业贷款贴息补贴项目等,支持了包括漆树在内的林木种苗繁育、营造林,以及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林产品加工等。同时,漆树作为特色经济林和珍贵用材两用乔木树种,还可纳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造林补助标准为200元/亩。中央财政良种补贴项目规定,国有育苗单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穴盘容器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给予补助0.2元/株,培育漆树良种苗木已纳入补贴范围。依托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贴资金,我局分别在陕西、湖南省开展了秦巴山区良种漆树集约栽培技术及野漆树轻型基质育苗及造林技术示范。
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面,国家一直非常重视漆树等特色经济林领域的人才开发和培养,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生漆文化和生漆产业相关课程。为了突出加强经济林领域人才培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已按漆树等不同特色经济林树种栽培技术,编制了《经济林栽培学各论》,作为该校林学专业经济林方向的正式教材,并于近年一直在积极争取恢复设立经济林本科专业。今后,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继续加大中央资金投入,支持包括漆树在内的特色经济林资源培育和产业建设,并将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加强漆树等特色经济林领域的人才培养与科技支撑,促进漆树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关于设立生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金的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2015年6月10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都明确要求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取消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前,财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等。鉴于中央财政已有多个渠道支持生漆产业发展,目前不宜设立专项基金。各地可充分利用国家现有支持政策,整合和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漆产业健康发展。
四、关于建立生漆博物馆的问题
国家鼓励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博物馆,鼓励优先设立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区域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目前,国家对市级以上综合性博物馆的设立有相关的扶持政策,但专项博物馆暂时并未纳入其中。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中博物馆设立的相关规定,我国博物馆的设立、管理等事项由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建议依程序办理。
五、关于组建行业协会的问题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新成立行业协会已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下一步行业协会的管理也有新要求,并于近期下发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之间脱钩,促进行业协会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根据《条例》和《方案》要求,如拟成立生漆产业协会,建议由组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