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国家植物园管理机构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设立国家植物园的批复》精神,以及自然资源部、中国科学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复设立国家植物园的请示》,国家植物园依托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南园)和北京市植物园(北园)而设立,两个园区的管理机构、隶属关系等均保持不变,不涉及机构编制和体制调整事项。2022年4月,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科学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了国家植物园四方协调机制。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在按照程序共同成立国家植物园理事会。四方协调机制和理事会的成立,将加快两个植物园的实质性融合,统筹负责国家植物园的规划建设、日常管理运营等工作,高质量推动国家植物园建设和运行。
二、关于国家植物园运行管理模式问题
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业务指导,会同中国科学院、北京市人民政府建立四方协调机制,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统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成立理事会,形成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管理模式,依托南、北两个园区现有基础,构建南、北两个园区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挂牌、统一标准,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科学院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对国家植物园的支持举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建设项目、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高效推动国家植物园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