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30 来源:办公室
一、巩固退耕还草成果
按照退耕还林还草现行政策,退耕还草补助政策将于今年全部到期。近年来,针对补助到期后可能存在农户长远生计困难和成果巩固隐患的问题,我局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将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项目纳入现有政策渠道予以支持。
二、加强生态补偿、压采地下水、实现水资源采蓄平衡
自然资源部会同我局等有关部门,加快建立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统筹组织开展了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专项调查评价,为实现水资源采蓄平衡提供了基础支撑。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统筹考虑水资源与国土绿化关系,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科学开展国土绿化。
三、将坝上高原列入国家生态修复工程、恢复坝上草原生态等
国家持续通过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工程支持河北省有关地区开展草原生态修复。2016-2020年,累计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6.67亿元,支持河北省在坝上等地区开展人工种草36.6万亩、围栏封育33万亩。2020年6月,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双重”规划》),2022年1月又进一步编制印发了《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在河北省布局了“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022年,在有关规划指导下,国家通过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专项向河北省投入中央预算内投资2379万元,支持开展人工种草5.5万亩、补播改良6万亩、围栏封育10.5万亩。
同时,“十三五”期间,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共同启动实施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其中包括河北京津冀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中央财政累计下达奖补资金20亿元,工程试点对于提升实施区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9月,三部门共同印发通知要求有关省份择优申报“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
此外,中央财政从2019年开始通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支持有关省区开展退化草原保护修复。2019年以来,累计向河北省投入转移支付资金6.85亿元,重点用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繁育、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河北省可以根据本地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任务情况,按规定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有财力,支持符合条件的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在实施《“双重”规划》及其重点工程规划过程中加大对河北省草原保护修复投入力度,指导河北省科学安排草原生态修复任务,推进任务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加强管理评价,确保修复成效,恢复和提高坝上地区草原生态系统功能。
四、加大科技投入,为生态修复、绿色发展和两区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自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以来,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由科技部统一管理,草原生态等领域研究已纳入我国“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由科技部每年发布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2年,我局启动“草种优良品种选育”应急项目,选取羊草、碱茅、披碱草、老芒麦、无芒雀麦、冰草、野牛草、牛枝子、沙打旺、狼尾草等10个草种,针对性开展抗寒、抗旱、耐盐碱、高产种量特性生态修复用草新品种及其扩繁配套技术攻关,成果将应用于包括坝上在内的相关地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配合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落实国家科技研发计划,有针对性选择推荐林草科技攻关项目,为包括坝上地区在内的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提供必要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