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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启动三北防护林更新改造工程的提案”复文(2015年第4282号)

2015-10-2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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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将三北防护林更新改造工程纳入“十三五”规划的建议
    我国防护林中有大量人工林,人工林发展到一定阶段都会面临更新改造的问题。目前,三北地区已出现大量退化老化防护林,防护效益和潜在经济效益大幅下降,已经成为我国林业生态建设领域面临的一大突出问题。2014年国务院批复了《河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了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建设。《方案》中明确提出,通过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在营林管护和利用更新、多元筹资、合理利用水资源、区域合作等方面积累经验,逐步探索出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为此,我局在充分总结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国防护林退化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摸底调查,摸清了各地退化防护林类型、数量、分布等情况,以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求各地抓紧编制本地区退化防护林改造规划或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我局将在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对三北地区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
    二、关于加大投入,建立科学合理的筹资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考虑到造林立地条件越来越差、造林难度逐步增大的现实情况,国家逐步提高了营造林中央补助标准。2006年中央造林补助标准每亩由100元提高到200元,2008年提高到300元,2014年率先将京津风沙源区提高到400元。考虑到营造林物质成本和人工成本逐年提高,我局正在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委,研究建立中央造林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争取进一步提高营造林中央补助标准。
    三、关于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更新改造的建议
    由于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为切实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全面做好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工作,我局专门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发展近自然林业。根据气候条件和立地条件,科学审慎地选好更新树种,选对品种,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合理确定造林密度,坚持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相结合,努力做到一次栽植、长期收益。遵循自然规律,实行以水定林。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条件,把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放到首要位置来考量,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以水定需,量水而行,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和造林密度,加大灌木林比重,科学恢复林草植被,构建适合区域自然地理特点的生物群落,建设多树种、多层次、稳定的人工生态系统。
    四、关于创新三北防护林的改造模式,实现防护林更新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的建议
    在三北防护林更新改造过程中,我局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一是突破传统的防护林理念,改变过去防护林建设一劳永逸、不能采伐的看法,树立防护林建设永续经营的理念,由过去的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及时对退化防护林进行抚育、经营、更新,增强防护林的自我更新能力。二是坚持营造混交林,在树种选择配置、混交方式、混交比例等技术环节,做到科学合理,将现有的退化纯林改造为多树种、复层、异龄林分,形成针阔混交、乔灌搭配的混交林,提高防护林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三是积极推行适应市场经济的林业新机制。建立了木材竞价销售机制,组织召开拍卖会,实行竞价销售,进行现场公证,防止资产流失,增加农民收入。建立了包栽包活的造林经营机制,确保造林质量。实行“工程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招投标形式”,鼓励造林绿化公司、生态建设公司进行竞标。建立了造林资金专户,保证按时还林。加大对改造地块造林资金的投入,采取上级投、县级拨、木材销售款中提的办法,扶持改造地块进行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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