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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国多功能林业发展的提案”复文(2015年第0259号)

2015-10-2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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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开展多功能林业发展战略研究问题
    我国生态脆弱,人口众多,又处于工业化中期,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中国、推动绿色增长、扩大社会就业,以及减排二氧化碳等方面已经体现了重要的功能。我局正在开展多功能林业的战略研究工作。一是对多功能林业发展的科技支持体系研究,完成了《多功能林业科技发展中长期战略与规划》和《多功能林业科技支撑体系框架》报告。二是出版了《中国多功能林业发展道路探索》专著,重点探讨了发展多功能林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论述了林业的多功能特征,阐述了多功能林业的概念和特点,初步提出了发展多功能林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为指导全国和区域多功能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从而有效满足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三是在编制《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过程中,对林业“十三五”时期的多项功能进行了探讨,确定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推进林业现代化为主线,要进一步提升林业的多功能多效益,满足经济社会生态民生需求。
    二、关于编制多功能林业发展的各层次规划问题
    我国林地、湿地、荒漠化土地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3%,涉及范围广,区域特点差别大,我局针对不同的地域特点、不同的生态保护建设要求,制定了分区域、分类别的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1998年,针对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以及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过量采伐问题,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编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现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已实施到了二期,按照新时期对生态保护的要求,我局正在研究扩大天然林保护范围,争取将全国的天然林都保护起来。1999年,针对水土流失严重问题,在全国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重点从源头上治理水土流失,扭转生态恶化趋势,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在25度以上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将在15—25度重要水源地的坡耕地、严重沙化土地开展退耕还林工作。2008年,针对全国湿地退化破坏严重问题,启动了湿地保护工程,编制了《全国湿地保护规划》,通过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划定重要湿地,开展湿地综合治理等工作,加强湿地的保护,在“十三五”时期,将按照湿地保护的新要求,在保护现有湿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湿地面积,增强湿地生态功能。2001年,针对我国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恶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问题,启动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编制了《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措施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在“十三五”时期,还将重点对亚洲象、东北虎豹、大熊猫等极度濒危的野生动物开展有针对性的保护工作。针对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的生态退化情况,编制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总体规划》,针对西南地区石漠化问题,编制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规划大纲》,针对沿海地区生态建设,编制了《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规划》,针对京津地区风沙侵蚀问题,编制了《京津风沙源综合治理规划》等。同时,我局为充分体现林业的多功能价值,还编制了《全国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全国竹产业发展规划》、《全国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规划》等发展林业产业的各项规划。
    三、关于出台有利于多功能林业发展的政策问题
    我局正在开展《森林法》的修改工作,充分考虑了林业多种功能,将进一步明确森林的生态服务价值,并加入森林经营、产业发展等方面内容。我局一直在研究生态补偿制度的体制机制,争取建立合理的补偿方式达到保护生态的目的。目前,我局正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同时,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逐步推进和国家财力的加强,林业生态补偿机制正逐步形成并不断完善。一是提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标准。中央财政对公益林开展了生态效益补偿,从2015年起对国有的公益林给予每年每亩6元的管护补偿,从2013年起对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每年每亩15元。二是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中央财政于2014年启动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范围确定在21个省区的21个国际重要湿地或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相关区域。主要对候鸟迁飞路线上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造成损失的重要湿地给予补偿,对象为履行湿地保护义务的耕地承包经营权人,也可以用于因保护湿地开展的生态修复等方面。三是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2013年,我局提出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和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实施保护,经财政部同意,开展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贴试点,用于固沙压沙等生态修复与治理,管护站点和必要的配套设施修建和维护等方面。
    四、关于改进多功能林业管理体制问题
    按照国务院关于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要求,凡工作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根据国务院“三定”规定,国家林业局承担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我局在推进多功能林业发展的很多方面已经采取了跨部门的协调机制。湿地保护工程中,是由我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共同参与开展各项治理工作;防沙治沙工作中,是由我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共同参与治理;退耕还林工程中,我局与农业部合作,加入了退耕还草的治理措施。我局在研究林业“十三五”规划时,重点考虑了多功能林业的指标体系内容。在森林覆盖率、蓄积量等总量控制指标外,提出了关于林业生态服务的森林生态服务价值、森林植被碳储量、城市空气负离子达标天数、自然资源旅游休闲人次等指标,关于林业产品供给的木本粮油产量、生态体验地面积等指标,为“十三五”时期加快多功能林业发展提供了方向。
    五、关于加强多功能林业的科技研究问题
    近年来,我局已经开展了大量多功能林业的研究工作。2009年,启动了“多功能林业发展模式与检测评价体系研究”重大项目,安排中央财政经费477万元,项目已于2012年顺利通过验收,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成果。建立了多功能林业监测评价方法,对全国及区域多功能林业发展水平进行了初步评价;开展森林多功能经营模型的研究,以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实验中心林场和黑龙江省哈尔滨丹清林场为例,对森林多功能经营方法及效果进行了规划模拟,基于模型开发了森林多功能经营规划系统软件。
    我局在编制林业“十三五”规划中,将进一步深入研究多功能林业,特别是编制多功能林业发展的各层次规划,出台相关政策,改进林业管理体制等问题,逐步改变林业粗放的发展模式,提高林业整体服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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