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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平原区造林绿化投入的提案”复文(2015年第4299号)

2015-10-2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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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平原区是我国主要产粮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国家高度重视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1988年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全国平原绿化一、二期工程,均将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作为重点,给予大力支持。2013年,我局批复《全国平原绿化三期工程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三期工程规划),规划范围覆盖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23个平原、半平原和部分平原县(市、区、旗),规划总投资457.8亿元,规划造林800万公顷,以全国粮食主产省和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建设区域,分6大片,通过加快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和村镇绿化,开展退化林带的生态修复和中幼龄林带抚育建设,切实提升平原农区防护林体系综合功能。三期工程规划继续将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4省区黑土区114个县全部纳入工程范围,给予重点支持。同时,我局还出台了《平原绿化工程建设技术规定》等规程办法,科学规范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积极参与编制《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合力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目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已组织开展,农田防护林作为重要建设内容在加快推进。截至2014年底,平原绿化工程已累计营造林1000多万公顷,庇护农田达2000万公顷,基本农田林网化控制率达到85%以上,并呈逐年提升态势。另据不完全统计,东北黑土区及周边已营造农田防护林100万公顷以上,农田林网化控制率逐年提升,基本建成了多树种、乔灌草、网带片相结合的区域性综合防护林体系,成为保护黑土地的绿色生态屏障。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造林苗木补助、国家每年对林农要给予造林补贴的建议。国家高度重视此类相关工作,财政部每年通过中央财政给予造林补贴,补贴对象为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林业职工等。目前,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为: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营造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营造平原防护林。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工程补助以及造林补贴的目的不是对造林费用的全额补贴,主要是为调动造林主体的积极性,鼓励更多的企业、单位和群众参与到防护林建设中来。目前,我局正在开展《防护林工程投资估算标准》和《营造林技术规程》的修订工作,通过科学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树种的造林成本,为争取提高造林补助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下一步,国家将根据物价变化情况,进一步动态调整营造林中央补助标准,以满足平原防护林建设需要。同时,在具体实施三期工程规划过程中,将在科学调研基础上,结合黑龙江平原区具体实际,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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