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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太行山绿化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措施的提案”复文(2021年第0985号(资源环境类100号))

2021-11-1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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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统筹推进白洋淀上下游生态建设的问题

  2020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其中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专项规划将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作为主要任务。目前,我局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正在编制的《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将太行山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雄安新区森林城市建设及白洋淀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科学布局太行山国土绿化,全面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建设生态防护林和生态经济型防护林,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为太行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条件。

  二、关于完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启了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对深化集体林改做出新部署。

  目前,我局正在推进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建设,指导地方使用系统并完善数据库。根据新的形势,我们正在研究制定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采取多种方式兴办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逐步扩大其承担的涉林项目规模”的意见,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农户以承包的集体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量化或作价入股,发展林地林木股份合作社。支持依法以资金、林木、林地、产品、劳力等形式出资或折资折股入社形成利益共同体,由股份合作组织经营或统一对外出租,所得收益按股份进行分配。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的意见》明确:“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村集体股份合作林场,将现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折股量化到户,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家庭承包林地林木量化折股入场。鼓励以林权量化或作价入股形成利益共同体,由合作组织经营或统一对外流转,建立‘林地变股权、林农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股份合作运行机制”。

  三、关于加大资金和项目支持力度的问题

  (一)关于加大生态补偿支持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林草生态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安排中央对林业草原的投入,支持地方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工作。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的投入规模,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集体和个人所属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6元,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同时,为支持天然商品林全面停伐,在将国有林补助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的基础上,已将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16元。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健全森林管护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我国森林资源管护,促进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推动更好提供生态产品。

  (二)关于确定国家生态功能补偿县的问题

  目前,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主要根据自然资源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转移支付范围,建议河北省积极与自然资源部沟通,将所辖太行山区相关县区纳入重点县域名单,我们也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的修编工作,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

  (三)关于林业碳汇试点项目的问题

  2012年,为保障自愿减排交易活动有序开展,调动全社会自觉参与碳减排活动的积极性,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该机制支持将我国境内的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明显、生态效益突出的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截至2021年4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项目累计成交量约2.9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约24.35亿元。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牵头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修订《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有利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专门方法学,支持重点排放单位使用林业碳汇项目产生的碳汇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鼓励高碳行业积极减排的同时,支持包括林业碳汇在内的低碳零碳负碳项目发展。

  (四)关于提高造林补贴标准,加大森林抚育等资金投入的问题

  我局积极支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造林、森林抚育等,并持续加大投入力度。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不规定造林、森林抚育等补助标准。河北省可在资金使用范围内统筹支持森林资源培育,自行确定补助标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争取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健全森林管护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引导地方和社会加大造林和抚育投入力度,做好造林、森林资源培育等工作,推动林业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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