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提案复文

“关于加大老区生态保护政策扶持力度的提案”复文(2016年第2061号)

2016-11-08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关于增加公益林补偿面积……并逐年随经济增长提高补偿标准的建议
  (一)关于增加公益林补偿面积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对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09〕214号)的要求,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范围的国家级公益林是指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对国土生态安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您提到的重要江河干流源头及两岸、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已区划界定为国家级公益林,并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范围。对生态区位比较重要或生态状况比较脆弱地区的林地,符合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可按规定纳入地方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二)关于提高补偿标准的建议。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入规模,逐步提高补偿标准。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2013年,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10元提高到15元。2015年,将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了6元,2016年进一步提高到8元。今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和相关制度的完善,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使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二、关于将国有林场经营经费全额纳入国家转移支付的建议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一方面,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用于补缴国有林场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国有林场分离场办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职能费用、先行自主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省奖励补助等,促进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另一方面,将国有林场作为公益林管护、造林、抚育等任务承担主体予以补助,增强其发展后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明确要求,科学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因此,地方各级政府应在重新核定国有林场事业编制的基础上,将管理人员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发〔2015〕6号文件要求,指导和督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关于按林地和森林蓄积对地方政府的生态环境目标考核和奖励补偿的建议
  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9〕30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既考核经济建设情况,又考核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情况。根据《意见》精神,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将生态建设、资源保护等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绩分析和民意调查的评价要点。针对革命老区多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201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改进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4〕43号)明确提出,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考核,提高生态效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等指标的权重。目前,中央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和党政干部考核工作规定。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予以认真研究,争取体现到有关政策和规定中。
  生态保护补偿是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明确界定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权利义务,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或市场交易等方式对生态保护者给予合理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明确提出,健全国家和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合理安排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奖励资金。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