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设立生态振兴先行试点问题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乡村振兴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扎实开展产业扶贫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产业扶贫已经成为覆盖面最广、带动人口最多、可持续性最强的脱贫举措。根据脱贫攻坚普查,产业帮扶政策已覆盖98.9%的贫困户,参与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的脱贫户分别达到1158万户、935万户和168万户,70%以上的脱贫户接受了生产指导和技术培训,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脱贫群众基本掌握了一到两项实用技术,脱贫户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2982元增加到2020年的10740元,年均增长29.2%。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进入脱贫地区提供了平台载体,极大加快了脱贫地区交通、物流、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还激发了脱贫群众不等不靠、自强不息、用勤劳双手改变生活的内生动力。这些都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良好条件。
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您的意见,与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中央统筹、行业主推、地方主抓的生态帮扶工作机制,积极支持脱贫地区开展生态振兴先行试点,继续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生态产业提质增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模式做法,向全国宣传推广。
二、关于健全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政策问题
随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野生动物种群呈逐步上升态势,损坏农作物、伤害家畜、人员以及毁坏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况日益频繁和突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上述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多方寻求解决办法,切实解决野生动物致害问题。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目前,已有吉林、安徽、北京、甘肃、青海、陕西、西藏、云南、江西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出台了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辽宁、浙江、四川、重庆等省正在起草相关办法。今年以来,为指导督促各地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我局与相关部门先后赴山西、浙江、福建、陕西4省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问题进行了联合调研,并对全国31个省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先后两次下发通知,启动包括江西在内的14省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专门成立了专家组,研究拟定技术措施,指导各地开展种群调控、主动预防、补偿等工作;6月11日再次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印发《防控野猪危害技术要点》,要求各地调查评估野猪危害,有组织开展猎捕调控活动,加强隔离防控措施研究,探索开展野生动物致害综合保险业务,鼓励相关地方政府利用保险市场,防范和分散因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意见,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督促和指导尚未出台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的省份尽快出台相关办法,明确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标准、范围、认定程序、操作规范及资金来源。同时,积极研究工作对策、方法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野生动物致害导致的群众损失,防止发生致贫返贫。
三、关于出台生态搬迁支持政策问题
“十三五”以来,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聚焦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各地作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主体,将生态搬迁作为其中的一项重点任务予以积极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国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6000亿元,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6万余套,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960多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通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这是在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发生的一次伟大而深刻的历史性变革,堪称人类迁徙史和世界减贫史上的伟大壮举。一是有效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近1000万贫困人口的脱贫发展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二是充分体现了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促进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有力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的巨大优势,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下一步,将商请有关地方在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研究推进生态搬迁工作。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