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大防沙治沙投入和支持实施重点工程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甘肃省开展防沙治沙等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先后启动实施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林草重点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资金37.64亿元用于支持甘肃省生态建设,防沙治沙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河西走廊等地的防沙治沙成效更为显著,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全面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有关要求,我们从2013年起启动了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试点工作。2020年,为加大防沙治沙力度,增设规模化治沙资金渠道,安排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用于支持甘肃省重点区域开展规模化治沙。目前,我们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继续支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对固沙压沙等生态修复与治理、必要的巡护和小型检测监控设施设备购置、保护管理机构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补助等支出给予适当补助,并将资金切块下达到省。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将甘肃省作为重点省份纳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和北方防沙带建设范围,特别是将河西走廊等防沙治沙重点区域纳入了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范围。2021年,我局将结合实施《总体规划》,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继续对甘肃省防沙治沙给予积极支持,不断构筑北方安全生态屏障,助力沙区乡村振兴。
二、关于实行“差别化”补助政策和提高干旱区固沙造林补助标准问题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初步建立了营造林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满足造林实际需求,2021年我局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人工造乔木林中央投资补助标准由每亩500元提高到800元、人工造灌木林由每亩240元提高到350元、人工种草由每亩200元提高到300元。
目前,在国家编制的《总体规划》中,已充分考虑了不同生态区域生态建设的成本和实际需求,也设置了差别化的补助政策机制。下一步,将结合《总体规划》的组织实施,探索和推进干旱半干旱地区差别化的中央投资补助政策。
三、关于加大防沙治沙科技投入和提升精准治沙科技支撑能力问题
“十三五”期间,我局会同科技部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专项,安排“京津冀风沙源区沙化土地治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基于低覆盖度理论的防沙治沙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研发”2个项目中央资金3500万元,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技术集成与决策四个层面开展防沙治沙研究,集成了典型风沙源区沙化土地治理和产业化技术体系,为防沙治沙提供科技支撑。我们在河北、内蒙古、陕西、甘肃、新疆等地共建立示范区近10万余亩,其中沙化土地治理技术示范区近5万亩,沙产业技术示范区5.23万亩,示范区内植被覆盖度提高15%—35%,单位面积产值提高20%—30%。同时,我局已批复建立5类共31个防沙治沙科技平台,主要包括荒漠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2个重点实验室、乌兰布和沙漠综合治理等3个长期科研基地、河北丰宁沙地生态系统等21个定位观测研究站、干旱区防沙治沙与沙产业等3个创新联盟、林业草原风蚀沙化治理等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我国防沙治沙研究提供坚实的平台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科技部继续通过“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进一步加强防沙带生态修复与生态安全维持等技术,引导防沙治沙领域的项目、人才、平台等资源优化整合,加强防沙治沙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防沙治沙技术集成与推广,为保障北方防沙带生态安全提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