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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津冀区域林业协同发展的提案”复文(2016年第2456号)

2016-11-0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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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发展战略,尤其是生态优先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前提,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我局高度重视京津冀林业协同发展,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来抓。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生态率先突破的要求,统筹协调京津冀三地对接,密切沟通,在生态水源林建设、京津保平原过段带、退化林分更新改造、沿海基干生态带、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相继谋划实施了一批合作项目,京津冀林业协同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关于在京津冀建立林业与生态建设定期协商机制的建议
  我局会同京津冀三省市,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了京津冀生态建设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京津冀三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轮值,加强沟通,共同推动京津冀生态建设。制定了《京津冀生态圈森林与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16—2020年)》,在规划的框架下密切合作,推动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协同发展。
  (二)完善了森林资源保护联防联控机制。组织京津冀三省市签订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框架协议》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总体方案》。在框架协议和总体方案的指导下,京津冀三省市多次组织召开协同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联席会议,制定了《京津冀林业有害生物协同防控信息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区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坚持推进联合执法、森林公安警务合作,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多领域的跨区域联防联治。目前,已建设完成了京津冀三地防控信息平台和京津冀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平台,建立了京津冀林业有害生物资源信息和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林业有害生物趋势会商机制、林业植物检疫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了三地防治信息的互通共享。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京津冀三省市深入、细致、扎实地做好防治协作的顶层设计,组织研究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协同防治的思路、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
  (三)建立了京津冀林业生态建设协同发展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制定了林业生态建设信息共享行动计划,建设了政务网站协同发展宣传栏和数据信息共享通道,不断加强互联互通。
  (四)建立了森林防火联防联控机制。京津冀三地山水相连、草木相依,在森林防火工作上有着良好的合作传统。2006年,三省市签订《京津冀森林防火联防工作协议书》,启动了联防联护机制。2009年以来,京冀森林保护合作项目全面实施,北京市每年投入1000万元,帮助河北省建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提升当地的森林防火水平。2015年,三省市签订了森林防火联防工作协议,建立了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森林防火工作联席会议,由各方轮流主办。此外,京津冀与晋蒙还联合签订了《京津晋冀蒙森林火灾联合扑救应急预案》。目前,在建立联合应急处理机制的基础上,三地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优化应急协作,将联合建立京津冀森林防火联勤指挥部,统筹负责森林防火相关组织协调工作。随着京津冀森林防火工作横向联系的加强,联防工作不断纵向延伸至县乡基层,形成省市及基层两个层面森林防火联防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此外,三地还将统筹“十三五”时期森林防火发展规划编制,实现统筹考虑,综合治理,提升区域森林资源生态安全综合防控一体化。随着京津冀林业生态建设协同发展不断推进,森林防火也将统筹发展,三地将携手打造京津冀森林生态安全网。
  (五)建立了京津冀林业项目共建机制。充分发挥两地在资金、生态空间上的优势,探索在造林、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方面的合作模式。同时,我局在国家重点工程年度任务、地块布局方面统筹考虑,集中安排。继续完善中央财政林业补贴、中央预算内投资扶持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委,加大对京津冀三省市造林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的资金扶持力度。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三省市进一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关于结合地区发展规划,建设一批跨地区的、较大尺度范围的林业生态示范工程的建议
  在建设一批跨地区的、较大尺度范围的林业生态示范工程方面,我局会同京津冀三省市,开展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构建了京津冀全方位生态格局。在我局统筹协调下,在京津冀的北部地区继续实施生态水源保护林、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等工程,筑牢张承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在北京南部地区推进京东南大型生态林带建设,加强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周边绿化,在跨界地区集中连片实施退耕还湿还林工程,形成大尺度绿色开放空间。在东部地区以潮白河、北运河为轴线,加强领域森林湿地建设,构筑与廊坊北三县相连接的绿色生态带。在西部地区以永定河为轴线,打通西部地区生态廊道。
  (二)合作建设了区域生态廊道。以京沈客专、京唐城际、京张铁路等主要通道及北运河、永定河等主要河流为重点,完善城市通风绿廊体系,共建京津冀区域大生态廊道,实现主要铁路、公路、河流两侧绿化加宽加厚,形成互联互通的区域生态网络,全面提升绿色廊道生态防护质量和景观效果。
  (三)推进建设京津冀跨区域林业生态示范工程。指导河北省积极落实《河北省京津保平原生态过渡带工程规划(2014—2020年)》,着力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生态空间,以打造廊道林网纵横交错、乡镇村屯绿树环绕,森林城市相偎相依、林果基地规模宏大的成片森林为目标,建设与京津绿屏相连、绿廊相通、绿环相绕的一体化绿色生态安全格局,为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基础生态保障。2016年以来,河北省与北京市合作启动实施京津保造林绿化试点建设项目,由北京市补助资金1亿元,在河北省保定、廊坊2市的涞水、涿州、高碑店、定兴、永清、广阳、安次等7个县(市、区)营造通道景观防护林、景观生态片林和水源保护林4万亩。2009—2015年,北京市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和承德市开展生态水源保护林建设合作项目,累计合作造林60万亩、植树5500余万株。造林地块集中连片成带,形成了万亩以上地块14处、千亩以上地块51处,平均成活率达到了90%;涵养水源6840万立方米、减少淤积泥沙量120万吨;每年吸收当地农民就业5000多人。2015年,开展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合作项目。稳步推进河北省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林分改造工程25万亩,计划2016年完成122万亩退化林分改造任务。建设北京冬奥会张家口赛区、燕山—太行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一批跨区域的林业生态建设项目。近年来,京津冀建立了高效畅通的项目协作机制,在合作造林、科技抗旱、养护管理、区域联防联控等方面探索总结经验,为构建生态修复环境改善示范区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继续指导京津冀三省市抓好造林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推动京津冀地区生态建设和保护,提高区域生态容量,提升生态承载力,增强提供生态产品能力,我局将加大京津冀地区造林绿化工作力度,指导和督促京津冀三省市落实完成《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突出实施太行山、平原绿化,沿海防护林等工程和扎实抓好张家口坝上地区退化防护林改造试点,科学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工作,提升京津冀三省市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下一步,我局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三、关于通过林业相关产业的整体统筹规划,密切京津冀三地的林业服务业联系,缩小地区差距的建议
  (一)推进生态产业精准扶贫。根据《京津冀生态协同圈森林和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2016—2020年)》,燕山—太行山生态涵养区规划绿色产业基地700万亩,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四省市的86个县(市、区);其中,京津冀核心区规划绿色产业基地600万亩。将充分发挥区域良好的生态状况和丰富的资源优势,配合区域产业转移、政策支持、资金扶持,重点发展特色经济林业、花卉、生态旅游和林下经济,建立产业基地,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我局积极支持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森林生态产品,充分挖掘林业产业在绿色发展中的优势和潜力,按照规划和区域发展要求,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以倾斜。
  (二)推进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建设。京津冀共同推动打造一批跨区域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在稳步推进八达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构建百花山(含野三坡)和雾灵山区域等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环首都国家公园体系的建设,将极大带动周边旅游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关于以区域整体发展为目标,制定涵盖森林、湿地、荒漠三大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的建议
  (一)加强生态保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我局制定发布了《林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纲要》(林规发〔2013〕146号),划定了全国森林、湿地、荒漠、物种4条林业生态红线,京津冀已划定林业生态红线,森林、湿地将得到更好的保护。组织开展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严打涉林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规范树木移植采挖,强化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巩固了森林涵养水资源的能力。今后,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法治建设步伐,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的违法行为,最大限度保护水源区、沿岸等区域生态环境,巩固生态建设成果。
  (二)推进建设京津冀生态建设长效保护机制。督促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林地“一张图”建设,严格林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推动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其他保护地和保护小区为补充的保护体系。严格湿地管理,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强化重要湿地保护和恢复,逐步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和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划定湿地保护红线,改善和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积极推进京津冀跨区域国家公园建设,与北京合作开展国家公园试点,推进在雾灵山、海陀山、野三坡区域建设国家公园。目前河北省国家公园规划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加快建立京津冀区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来,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京津冀三省市的共同努力下,京津冀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将京津冀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2009〕214号)的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纳入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我局将按照要求,借鉴横向生态补偿的成功经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推进京津冀区域林业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搭建区域生态协商平台,拓宽资金渠道,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加快京津冀区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
  五、关于加大山区困难立地植被恢复与建设的投入与技术的协同攻关的建议
  (一)推进建立京津冀三省市林业科技合作机制。一是组建林业科技协同创新团队。整合京津冀林业优势科技资源,对接科研院所和有关高校,开展典型生态脆弱区植被建设、新品种选育、山区植被经营管理、山地生态景观构建、林业病虫害防控等领域技术研发,突破一批关键技术瓶颈。二是推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共享。指导河北省引进转化一批北京市、天津市水源涵养、防风固沙、湿地保护科技成果,在河北省怀来、涿鹿等京西北地区建立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三是推进重大林业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建立健全技术推广和科技服务体系,重点开展沙地综合治理、困难地植被恢复、抗旱造林综合配套技术的科研攻关和推广,提升京津冀区域困难地立地条件植被恢复成效,增强科技对林业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支撑作用。
  (二)利用科研计划项目,不断加大相关研究力度。重点针对环京津生态脆弱区、河北太行山干旱地区等生态环境特点,通过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科研计划项目,实施了“基于生态安全的水土保持措施空间配置技术”、“环京津生态脆弱区生态经济植被建设技术研究”、“太行山干旱退化山地旱涝灾害生态调控技术研究”、“优质多抗耐盐碱景观植物及配套培育技术引进”、“黄土及华北石质山地水土保持林体系构建技术研究与示范”等一批林业科研项目,重点开展了京津冀地区小流域水土保持措施、适生植物材料的筛选、山体景观林培育技术、生态技术调控旱涝灾害、高效水土保持林配置技术等一系列研究,同时在京津冀区域统筹布局了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7个,为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生态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林业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建设的需要,积极争取科技部等部委在科研立项方面的大力支持,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多的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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