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提案复文

“关于在东北国有林区推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提案”复文(2017年第0148号)

2017-09-0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关于在东北国有林区推行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问题
  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我局正在牵头承担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这项任务,并已选定重点国有林区的阿尔山林业局作为试点单位。
  二、关于“划定少量林地使用权量化为股份分配给职工”问题
  我局会在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试点工作中对该建议予以探索,研究林业职工这一群体作为有偿使用主体的特殊性,希望以此项改革为契机,为林业职工创业创造更多的条件。
  三、关于“扩大林业资源使用权权能、丰富权能实现方式”、“优先在东北林区建立林区资源资产交易平台试点”、“探索林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出让制度”问题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要适度扩大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担保、入股等权能。在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试点过程中,我局会探索扩大国有森林资源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入股等权能、健全资产评估程序和标准、规范交易平台,研究适合林区转型发展的模式,以期逐步建立并完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推进重点国有林区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