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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雪豹保护工作的提案”复文(2017年第2341号)

2017-09-09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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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豹主要分布于以我国青藏高原、帕米尔高原、天山等为中心的中亚、南亚高山地区,涉及阿富汗、不丹、中国、印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蒙古、尼泊尔、巴基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12个国家,现分布区面积约180万平方公里,现存野生种群初步估计在4000—6500只之间。在所有雪豹分布国中,我国雪豹分布范围最广、种群数量最多,初步估算该物种在我国境内的现分布面积在110万平方公里左右,现存数量在2000—2500只之间,约占全球雪豹总数的50%。
  作为雪豹栖息地面积最大的国家,我国制定了《中国雪豹保护行动计划》,并依照计划切实加大投入,开展全面、系统的调查监测和基础研究,科学编制各地域的保护规划,健全以自然保护区和基层保护站为主体的保护管理体系,开展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加强执法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多层面国际合作机制。特别是在2016年,我国修订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完善了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机制,设立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制度,为更有效地保护雪豹及其栖息地奠定了法律基础;国务院2016年11月批准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间执法协调长效机制,为多环节加大对盗猎走私及非法贸易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提供了组织保障;积极研究在适宜地区建设以雪豹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国家公园,探索区域性整体保护措施,并通过退牧还草、栖息地维护等措施,有效促进雪豹种群的增长和栖息地生境的改善,统筹兼顾雪豹保护与当地社会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国还积极参与雪豹保护国际合作,与各雪豹分布国,特别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交流与合作,通过组织国际会议、举办野生动物保护能力培训班、开展联合保护行动等多种方式,共同推动保护沿线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区域生态安全,提升野生动物保护国际履约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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