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提案复文

“关于打造“国家绿芯”工程、建设生态文明的提案”复文(2018年第4303号)

2018-09-18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关于实施秦岭“国家绿芯”工程问题

  秦岭是我国长江和黄河的重要水源涵养地、淮河发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涵养区,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国家高度重视秦岭的生态建设和保护,专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近11亿元,在秦岭地区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秦岭生态修复和保护。同时,积极推动这一区域的汉(丹)江流域治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森林病虫害测报点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十二五”以来,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秦岭地区已完成营造林319.8万亩,森林覆盖率提升了1.77个百分点,森林资源明显增长,森林质量不断提升,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取得了十分明显的生态效益。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秦岭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和项目建设力度,增加绿色资源总量,增强其生态服务功能,为永葆秦岭绿水青山夯实生态基础。

  二、关于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设立中国大秦岭研究院,建立大秦岭分省市共享、联省市共治机制等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成立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准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同时,组织编制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出台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科学布局、有序推进秦岭生态建设和保护。这些规划和条例涵盖了智力支持、顶层设计和科技支撑等多方面内容,明确了相关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和保障等。同时,河南和甘肃等相关省份的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林业、旅游等专项规划也正在实施或编制过程中,将对大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全面部署和科学布局。下一步,国家将从政策、制度、资金等方面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建立省际工作桥梁,加强省际工作沟通衔接,推动秦岭地区尽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恢复优良的生态人居环境,为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条件。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