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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提案”复文(2018年第4393号)

2018-09-1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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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继续增设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问题

  为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国家不断加大政策资金投入力度。主要有以下政策:一是通过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支持。根据《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发改农经〔2009〕28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安排预算内资金,在全国200个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开展了油茶采穗圃、良种基地及油茶示范林建设。2009—2015年间,共投入中央预算内资金13亿元。2016年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安排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投资时,提出地方可结合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建设油茶示范林基地,并将人工造乔木林中央补助标准提到500元/亩。同时,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中,启动了退化林修复工程,各地可统筹用于推进油茶低产林改造建设。二是通过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根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96号),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中的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补助可以用于油茶等木本油料及其他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三是统筹整合资金支持。2015年11月,我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林规发〔2015〕150号),明确整合和统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造林补贴、林木良种补贴等林业工程项目资金,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各地可结合上述支持政策,争取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我局将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同时,我局将积极协调财政部,进一步完善贷款贴息政策,延长贴息年限,扩大贴息规模、提高贴息标准,争取据实贴息。

  二、关于加大油茶产品市场整治力度问题

  由于茶油市场发育不成熟,产品检测及产品质量标准不完善,市场监管薄弱等原因,造成市场上茶油质量参差不齐,良莠混杂,存在假冒伪劣等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油茶产业的健康发展。已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正在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规范。一是摸清茶油质量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意见。2018年我局经济林产品检测中心对市场上流通的主要茶油产品开展质量抽查,将根据抽查结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二是支持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标准。我局会同国家粮食局,合作制定了角鲨烯和多酚检测标准,共同申报了《油茶籽油掺伪检验方法》等技术标准。支持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木本油料分会组织专家制定了《特、优级油茶籽油》团体标准。

  近年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对包括茶油在内的食用植物油监管,严格生产许可,依法从严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食用油、油脂产品及其制品的抽检工作中,将油茶籽油归为其他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进行抽检,并根据食用油既往抽检情况以及各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制定检验项目,重点检验酸价、过氧化值、重金属、抗氧化剂等。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级及转移支付任务中,共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968批次,不合格184批次,总体合格率97.7%。今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做好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抽检工作,并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及时处置并向社会公布。

  为规范油茶籽油标准,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对国家标准GB11765-2003《油茶籽油》进行了修订,科学调整和规范了影响产能、损耗、保留营养成分等指标。国家标准委于2018年5月14日颁布了新标准GB/T11765-2018《油茶籽油》,将于2018年底正式实施。新的标准实施,将对促进油茶籽油生产和流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国家将继续做好茶油等食用油食品安全和监管工作,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力度,严查严处食用油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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