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快建立国家层面的《国家公园法》问题
法制建设是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的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分散在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海洋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统一整合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这优化了我国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也为制定《自然保护地法》或《国家公园法》提供了契机。然而,目前有关部门、专家及社会人士多年来对于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或是将《自然保护区条例》提升为《自然保护区法》,还是制定《自然保护地法》或《国家公园法》,还存在较大的争议。我局也已经组织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并取得初步进展。相信在完成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整合后,立足于我国国情,立足于当前我国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将会有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办法来解决您提出的这一问题。今后我局也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司法部等机构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工作。
二、关于探索PPP模式引入国家公园建设问题
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在公共服务领域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扩大有效投资,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引领带动。财政部联合行业部委推出4批共1009个示范项目,投资额为2.3万亿元,落地率达到84.5%,在规范运作、按期落地、经验推广等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二是突出重点填补短板。将养老、教育、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作为推进PPP的重点领域,加强政策指导,予以倾斜支持,努力填补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三是在管理体制上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地位。制定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明确对民营企业设置差别化待遇或歧视性条款的PPP项目,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安排资金支持。四是推广运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项目、机构、专家等信息及时“全覆盖”、“全公开”,对包括社会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主体全面开放,为社会资本高效对接项目提供信息支撑和便利服务,同时也促进社会公众实时监督。截止到2018年4月末,在全国PPP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库中,公园PPP项目有69个,项目总投资额413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PPP项目有597个,总投资额7877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将在规范运作、防控风险的同时,完善配套制度,总结实践经验,扩大带动效应,补齐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的短板。同时利用PPP模式吸引民间组织参与,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民间资本在公共服务领域中的参与度。
三、关于应倡导全社会参与的国家公园建设管理体制问题
我局一直重视社会及公益组织参与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自20世纪八十年代即在我国自然保护区探索开展了社区共管活动,引导社区参与自然保护区管理。进入新世纪,我局积极鼓励探索自然保护地发展的新模式,如四川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保持产权不变的情况下,引入特许保护权理念,与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将自然保护区内熊坪保护站授权给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进行保护与管理。我局一直积极支持相关探索与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归纳相关探索积累的经验,以在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开展综合保护方面做出新的创新性贡献。
四、关于建立我国国家公园专项资金问题
根据中央关于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在试点期间,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林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等,支持开展国家公园建设相关工作。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国家公园各项支出由中央和地方按照分级保障的原则承担”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结合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进程,研究制定与管理机制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初步考虑是:对属于中央事权的国家公园,由中央财政予以保障;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事项的,中央财政将按比例分担经费;对属于地方事权的,应由地方为主承担。
五、关于国务院设立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或委托省级政府对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实行直接监督和管理问题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指出“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同时,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也提出,国家公园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分级行使。其中,部分国家公园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其他的委托省级政府代理行使。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国家公园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