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来的珍贵遗产,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科研价值和较高的经济价值。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古树名木保护意识,创新保护举措,提升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进一步强调,要“全面保护古树名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力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16年全国绿化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明确了古树名木保护的主要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对做好“十三五”时期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扎实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抢救复壮等工作,工作成效日益显现。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法制不健全、资金不足等原因,部分地区确实也还存在着底数不清、管理不善、保护不力等问题,违法买卖、盗砍盗伐古树名木等案件也时有发生。您在提案中提出的相关建议十分重要,我局正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认真加以采纳,并在工作中抓好落实。
一、关于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摸清家底,登记造册,挂牌建档问题
2015年以来,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的方式,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先后分3个批次在19个省份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试点。在前期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3月,全国绿化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全绿字〔2017〕2号),将试点转为全面铺开。全国各地积极行动,扎实开展普查工作,目前,全国范围外业调查已近尾声,可望于2018年底完成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届时,全国绿化委员会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公布全国古树名木资源底数和保护状况。
二、关于建议全国绿化委员会统筹协调,明确名木古树管理、保护的职责部门问题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全绿字〔2016〕1号文件精神,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我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分工负责。我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本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为契机,继续加大对各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养护的原则,推动各地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制,加大对破坏古树名木行为的查处力度,使每一株古树名木都有部门管理、有人养护,实现全面保护。关于成立中国古树名木保护协会事宜,目前,我局已经指导中国林学会成立了古树名木保护分会,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发挥有关学会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作用。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成立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社会团体,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保护古树名木全社会的合力。
三、关于加强名木古树保护与复壮技术的研究问题
近年来,我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制定了《古树名木复壮技术规程》《古树名木鉴定规范》《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技术规范》等多项标准,为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日常养护、抢救复壮等提供了技术支撑。2016年11月,我局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立了古树名木保护与繁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编制主要树种古树名木养护等方面的技术规范,重点解决好树健康诊断、病虫害防治、树势复壮,以及优良种质资源保存技术等技术。同时,也积极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分区域成立古树名木保护科研机构。
四、关于将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名木古树作为“活文物”,赋予文物地位,加以重点保护和管理问题
文物管理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工作,并将在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时,将位于文物保护单位内部或邻近位置、与文物保护单位密切相关、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列为保护对象,明确管护人员及责任,加大保护投入力度,做好日常养护和巡查。在下一步组织实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试点时,对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古树名木,特别是生长在寺庙古刹、先贤陵园、名人故居、古村落等处的重要古树名木给予重点关注。
五、关于制订出台保护名木古树的法律法规,设立红线,严惩破坏名木古树的违法行为问题
我局积极推进将古树名木保护内容纳入新修订的《森林法》中。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制定工作列入2018年立法调研计划,当前正在积极组织调研和起草工作。同时,全力支持各地加快古树名木保护立法工作。目前,已有6个省(区、市)出台了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的专门《条例》,10个省(区、市)以《管理办法》或《规定》的形式制定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
六、关于建议国家划拨一批应急保护费用……具体操作由各名木古树管理部门经科学论证后组织实施管护措施问题
从2014年开始,中央财政在我局设立了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工作经费,2014-2018年累计投入1600余万元,为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各地资金投入也相应加大,取得了显著成效。如贵州省从2017年开始,每年投入2000万元,用于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保护工作;浙江省实施古树名木保护工程,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对一级保护古树名木平均投入2.5万元/株,截至目前,已实施保护6454株。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试点。同时,督促各地人民政府每年从城市维护管理经费、城市绿化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积极协调森林资源管护、森林培育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向古树名木保护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