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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大数据构建科学的生态保护系统的提案”复文(2018年第4224号)

2018-09-1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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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是我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中央决定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草原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地位。同时,大力推进草原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将进一步加快转变草原生产、经营和管理方式,提高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草原改革和保护注入新的动力。

  长期以来,我国草原大数据领域发展还很滞后,与行业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顶层设计不够。对草原大数据建设的总体规划、应用范围等方面还缺少研究。二是应用水平较低。土壤、气候、草原植被数据采集和融合水平较低。数据采集仍较为分散,行政和科研机构存在数据断层,数据仅限于本单位应用。三是服务能力不足。一些企业虽然在大数据建设方面有了一定基础,但由于缺少必要的政策支持,数据开放还存在一定困难,政务数据还没有转化为社会服务资源。

  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大数据建设,是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系列重要举措,是推动草原保护修复的重要手段,是推进草原管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将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谋划草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领域建设思路,推动互联网与草原保护修复深度融合。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加强现代化草原治理体系建设,明确草原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领域的发展思路、应用体系、服务体系、技术体系,提高草原保护修复的质量和效益。二是推进资源整合。贯彻落实政务信息资源整合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草原数据资源与森林、湿地等生态数据资源的互相联通,打破信息孤岛,清除数据鸿沟,为决策提供支撑。三是出台相关政策。以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为重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扶持。深化草原产权制度改革,赋予修复主体对草原资源的更多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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