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林长制理论研究、决策咨询和制度供给问题
2018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林长制改革。一是紧密跟踪指导。局领导带队多次赴安徽、江西等林长制改革先行地区,深入调研了解和指导地方改革工作。二是大力推进改革。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汇报安徽、江西等地成功做法和取得成效,积极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三是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创建安徽省“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综合试验区”,鼓励制度创新,开展试验示范。四是加强交流学习。通过全国会议、简报专报、业务培训、媒体宣介等,宣传各地好做法、好经验,促进相互借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林长制政策理论、平台建设、督查考核等工作,鼓励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和制度供给,促进林草生态保护与发展。
二、关于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确权发证和土地属性变更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巩固,积极推进政策出台。一是出台巩固政策。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满后,将符合条件的退耕还生态林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完善政策、有序推进。二是延长资金补助。2018年将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满后的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范围,每亩每年补助20元,连续补助5年。2019年将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每年16元。三是明确事权责任。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退耕还林还草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四是推进登记发证。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相关职能部门,推进退耕还林地登记发证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推进相关政策衔接,巩固好、发展好退耕还林成果。
三、关于支持指导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尤其是安徽省相关工作。一是组织攻坚行动。印发了《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消灭黄山疫情。二是加大科技研发。依托安徽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成立松材线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国家林草局重点实验室,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等纳入“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专项。三是加强技术攻关。聚焦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疫木处理、生物防治和药剂研发等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攻关,着力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四是加大资金保障。2021年中央财政安排5000余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较2020年增加了3000万元,其中重点支持黄山1500万元。五是开展联防联控。组织皖浙赣等省建立环黄山松材线虫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下一步,我局将把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处置纳入对省级总林长的考核范围,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