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欧榛树是榛树良种,品质好、产量高、抗逆性强,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突出,在我国东北、华北等地具有比较大的发展潜力。我局支持国有林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在适宜区域结合退耕还林、大规模国土绿化等林业生态建设政策扩种平欧榛树,为天然林保护、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大的支持。
国家鼓励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均有明确政策:“明确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乡村振兴中的职责定位,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乡村振兴中长期信贷支持。”“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完善涉农贴息贷款政策,降低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国家开发银行始终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积极支持的一个重点领域。截止到2018年末,国家开发银行已累计发放林业行业贷款2302亿元,贷款余额715亿元。
我局一直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的合作。围绕推进包括平欧榛树在内的经济林建设和产业发展,我局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一系列战略合作协议。我局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作协议中明确将“着重解决特色经济林、种苗花卉、沙产业、林下经济、草原种养资金需求”列为重点合作内容。原国家林业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开发银行“共同推进黑龙江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发展”的合作协议,明确提出要“推进木本粮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林木种苗、森林旅游休闲康养等林业产业建设”,“国家林业局在中央财政贴息等方面对开发银行和地方政府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在符合开发银行有关制度的前提下,贷款期限可达30年”。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协议约定“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最长可延长至30年,贷款宽限期可达8年(根据具体项目确定),贷款利率体现优惠原则。”此外,2017年,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7号),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因地制宜,开发适合当地林业经营的贷款品种,适度提高林权抵押率,贷款期限要与林业生产周期相适应。”以及“探索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和公益林补偿收益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将林业贷款贴息补助并入造林补助统筹测算安排,各省区市可根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在完成造林约束性指标任务的前提下,统筹造林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平欧榛树种植贷款贴息。
东北有关省份在适宜地区扩种平欧榛树过程中,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补贴补助,享受有关金融机构的优惠信贷支持,我局也将加强经济林产业的指导支持,推进包括平欧榛树在内的经济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