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提案复文

“关于干旱半干旱和中低山丘陵地区,脱贫攻坚中大力发展油用牡丹产业的提案”的提案”复文(2019年第2604号(农业水利类257号))

2019-11-07   来源:办公室

【字体: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关于加大油用牡丹宣传问题
  2014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 68号)将油用牡丹列入重点发展的11个树种之一。在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下,社会各界投入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油用牡丹从2012年种植面积很少的情况快速发展到种植面积150万亩。我局通过中国林业网、《中国绿色时报》等媒体对油用牡丹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下一步,国家将在进一步挖掘油用牡丹作用基础上,利用媒体、平台宣传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成果,吸引社会关注,同时应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木本油料分会特色区域展示平台、名人形象代言,召开学术界会议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为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关于将油用牡丹纳入全国扶贫工程项目问题
  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在山区种植面积广、经济效益高、收益期长、品质优良,是推动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充分利用贫困地区的林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大力发展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产业,是加快山区经济发展、破解贫困人口脱贫难题的重要途径,可以实现精准脱贫、长期脱贫,且不返贫。下一步,国家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指导各地以县为单位,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将油用牡丹产业列入当地产业扶贫发展规划,并纳入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强化特惠金融支持,对发展产业的贫困群众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行业龙头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给予扶贫再贷款政策。
  三、关于加强对油用牡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正呈现出越来越快、越来越好的发展态势,全国油用牡丹加工能力在500 吨以上的企业共有十余家。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将设备纳入农机具补贴,推广木本油料抵押贷款,加强林权抵押登记、评估、流转和管理等服务,建立木本油料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企业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利用科技成果指导企业加快加工工艺升级,开展精深加工和烘干仓储设施优化改造,促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指导地方在建厂用地等方面给予相关企业支持。
  四、关于加大油用牡丹投入力度问题
  我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林规发〔2015〕150号),明确提出整合和统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退耕还林等相关资金,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各地可结合上述支持政策,加大对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我局将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产业的政策引导和扶持。
  五、关于制定油用牡丹相关产品标准、设立科研课题问题
  为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推动产业升级转型,我局成立了油用牡丹产业国家创新联盟。根据《标准化法》和《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规定,发布了LY/T2958-2018《油用牡丹种子园建设技术规程》行业标准,正在编制《油用牡丹种子园建设技术规程》行业标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沟通科技部,谋划“十四五”重大专项,争取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给予油用牡丹立项;鼓励支持科研单位申报油用牡丹相关科技部重点研发专项。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油用牡丹种苗、种植、采收、储运、加工、销售等生产标准,为油用牡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纠错】
无障碍
搜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