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自2004年正式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不断加大支持力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2015年中央财政将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6元,2016年提高到8元,2017年进一步提高到10元。2010年中央财政将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2013年提高到15元,2019年进一步提高到16元。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甘肃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9.57亿元。今后,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和相关制度的完善,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积极引导地方和社会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渠道投入补偿制度。地方财政也应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地方财力状况,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公益林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