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以建立秦岭国家公园体制为前提,突破地方现有掣肘问题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明确提出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具体要求。在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面,坚持统筹整合,以保持生态系统完整、物种栖息地连通、保护管理统一为原则,整合各类区域交叉、空间重叠的自然保护地,归并因行政区划、资源分类造成条块割裂的相邻自然保护地,有效解决自然生态系统破碎化、孤岛化问题,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管理体制,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统一管理,自然也会突破“地方各自为战的藩篱”。
二、关于成立领导机构和启动规划编制工作问题
秦岭地处我国重要的南北地理分界线,是黄河水系与长江水系的重要分水岭,也是我国亚热带与暖温带的分界线,以及动物地理分布区古北界和东洋界在我国中部的分界线。无论从自然资源禀赋还是人文历史积淀,秦岭都较为符合国家公园设立条件。我局正在抓紧组织制定《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和《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研究编制《国家公园总体发展规划》,其中,已考虑在秦岭地区设立国家公园,并就有关具体问题与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及相关各方面专家开展了深入的调研及座谈,形成了初步意见。陕西省已成立建设秦岭国家公园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正在编制秦岭国家公园实施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资源本底调查等前期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加强与中央各部门的密切沟通,推动建立秦岭国家公园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