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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黄土高原生态治理,保护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提案”复文(2021年第1086号(资源环境类116号))

2021-11-18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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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开展黄土高原第二轮退耕还林草工程效应评估工作,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草工程的问题

  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黄土高原是中华文明重要的发祥地,又因生态脆弱、土壤侵蚀剧烈而闻名于世,黄土高原的生态健康直接维系黄河的健康运行。黄土高原一直是退耕还林还草的主战场之一。2014—2020年,黄土高原所在的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7个省份,共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草任务2352.30万亩,占全国任务总量的31.16%,其中退耕地还林2060.88万亩,退耕地还草269.79万亩,荒山造林21.63万亩。

  我局一直重视退耕还林的监测,自2013年起就开始对各地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生态效益进行监测、评估,先后发布了5本《退耕还林工程效益监测国家报告》,并对外发布评估结果。2013年评估选择6个省份作为试点省,其中就有位于黄土高原核心区的甘肃省。2014年对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进行了评估,其中黄河中上游地区的退耕还林工程当年产生的生态效益达2674亿元。2016年进行了全国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评估,黄土高原7省份的退耕还林工程当年产生的生态效益达4435亿元。2020年又将社会、经济指标纳入了评估体系,出台了《全国退耕还林还草综合效益监测评价总体方案》,现在已经基本形成了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综合监测体系。根据2020年综合效益监测结果,黄土高原7省份的综合效益为6171亿元。

  目前可申报退耕还林任务的地类主要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联合出台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中规定的:25°以上非基本农田的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的15—25°坡耕地。考虑到退耕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我局积极争取后又出台了《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从实际出发,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可进行退耕。

  在20余年退耕还林实践中,各地都涌现了很多适宜本地自然条件、具有良好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实用技术模式。由各省份认真总结、上报,我局认真梳理了170余个模式,归纳了100个高质高效典型模式。其中黄河中上游模式归纳了20个,三北风沙区与黄土高原有关的模式归纳了7个。

  下一步将对包括黄土高原在内的全国退耕还林工程进行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连续监测,将监测评估结果继续以《退耕还林工程效益监测国家报告》的形式对外发布;并继续完善监测体系,编制《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监测站建设规划(2021—2031年)》,使监测结果更加科学、准确。在退耕地类方面,我局将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在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争取将严重沙化耕地、严重污染耕地、生态移民搬迁撂荒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耕地等纳入退耕还林范围。在技术模式方面,计划将相关技术模式的信息、案例集结成书,供基层退耕还林工作者使用,以达到指导实践、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关于推进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创新生态治理技术体系的问题

  “十四五”规划已提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推进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和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生态屏障建设”,将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作为重大工程,提出以黄土高原为重点,加强“三化”草场治理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同时,《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明确提出将实施“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九大工程,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重点任务纳入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我们一贯高度重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十三五”期间,累计安排黄土高原7省区水土保持中央资金122亿元,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万平方公里,保护塬面1936平方公里,综合整治坡耕地266万亩,除险加固病险淤地坝2509座,改善了该区域农业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根据《总体规划》要求及分工,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提出黄土高原系统治理基本思路,编制《黄河重点生态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计划根据国家投入情况,进一步加大对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的支持力度。同时,为创新生态治理技术体系,印发《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1—2023年实施方案》,已将黄土高原列为重点,计划因地制宜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塬面保护工程;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编制《黄河流域淤地坝建设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实施方案》,已将黄土高原7省份纳入范围,在黄河多沙区实施淤地坝工程,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实施拦沙工程,以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高原沟壑区为重点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三、关于评估黄土高原植被承载状况,实施以特色生态衍生产业为中心的绿水青山提质增效工程的问题

  我们在充分研究黄土高原自然条件和国际国内市场条件的基础上,实施了黄土高原山地苹果产业提质增效科技创新工程,着力发展苹果等黄土高原特色产业。

  下一步,计划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继续支持黄土高原地区开展旱作梯田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黄土高原有关省份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发行专项债券、利用新增耕地调剂收益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提高建设标准。同时,将坡耕地改造纳入黄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规划,把宽幅水平梯田建设作为治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的重要工程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黄土高原地区梯田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测监督,创新黄土高原生态治理体制机制的问题

  在监测网络建设方面,建设了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网,2018年起连续3年实现了国土面积全覆盖水土流失动态监测。2020年,组织工作专班,对黄河流域林草资源及生态状况进行了监测,初步摸清了流域内的林草资源状况。

  在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方面,开展了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黄河流域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情况,以查促改,有效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目前,沿黄9省区全部实行省级双总河长,共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湖长8.4万名,设立村级河长湖长30万名,各级河长、湖长积极履职巡河,查问题促整改。2020年四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河198万人次。指导黄河水利委员会与沿黄9省份共同签署《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流域统筹与区域协调合作备忘录》,与省级河长办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地方水利、公安、检察部门开展联合执法。9省区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的机制广泛建立,流域统筹、区域联动、部门协同的联防联控机制不断完善。

  下一步,我局在制定《黄河流域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方案》的基础上,计划利用遥感、卫星定位、无人机以及大数据和模型技术,平面监测与立体监测相结合,创新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点面结合的黄河流域林草资源综合监测体系。继续加强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积极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进一步提升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建设水平。同时将结合黄河立法工作,进一步强化黄土高原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充分利用各种技术和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行政和法律手段,促进黄土高原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守住黄土高原生态保护底线。另外,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从制度层面破解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瓶颈制约,引导和倒逼形成绿色发展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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