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树名木数量巨大,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地,客观记录和生动反映了社会发展和自然变迁的痕迹,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2018至2020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强调要保护古树名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村规民约。《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古树名木。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森林法》时,将保护古树名木列为专门条款,成为依法保护古树名木的标志性事件。
一、摸清全国古树资源底数
全国绿化委员会和我局高度重视摸清全国古树资源底数。2015年至2021年,全国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原国家林业局通过出台《古树名木鉴定规范》《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开设培训班等方式,对古树名木的鉴定、普查工作进行规范指导。通过本次普查,基本查清了我国古树名木资源本底情况,形成了比较详备的古树名木资源管理档案和资源数据库。普查结果显示,全国散生古树中超过90%位于乡村。同时,各地也认真开展了乡村古树资源普查,对乡村古树名木开展认定挂牌,实施系统保护。
我局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本次普查成果,推动建立全国古树名木资源管理“一张图”,指导各地完善古树资源数据库,加强乡村古树名木挂牌保护。
二、规范古树移植
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快城乡绿化步伐。有些地方为了片面追求视觉效果,大量移植大树古树进城,不仅破坏了原生地的生态环境,移植的树木成活率还不高,对古树资源造成了破坏。2009年5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原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禁止大树古树移植进城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发展苗木基地、规范树木采挖管理。2014年2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原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树木移植的弊端,杜绝大树古树违法采挖、运输和经营,禁止使用违法采挖的大树进行城乡绿化。
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上述文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在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起草中明确迫不得已情形下移植古树名木的程序和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盗砍盗伐和非法采挖、运输、移植、损害等破坏古树的违法行为,确保珍贵古树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在城乡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强化古树保护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注重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提前避让和保护古树名木。2016年2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明确在有关建设项目审批中应避让古树名木。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土地供应前,要对古树名木等进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目前已有17个省(区、市)出台了专门的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或保护管理办法,均对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古树名木保护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我局将做好国家层面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制订工作,从法律上明确划出建设控制地带、建设工程避让、管护责任落实、禁止行为等要求,并指导和推动各地区健全古树名木保护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四、保护古树基因库
正如您提到的,古树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价值。千百年来,古树名木饱经磨难而不衰、历经风雨而不倒,充分展示了对大自然超凡的适应能力和突出的抗逆性,它们的基因是生物物种中最优秀的基因之一,保护古树名木就是保护一座优良种源基因的宝库。我局高度重视古树基因库保护工作,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古树种质资源扩繁试点。各地结合当地古树分布情况,积极开展保护古树基因的工作。北京市、陕西省等地开展了一系列古树种质资源扩繁研究,为保护古树的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多样性积累了重要经验。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古树种质资源扩繁试点,推动各地加强古树种质资源研究,保存和延续弥足珍贵的古树基因。
五、提高社会公众珍视古树意识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和科普教育,运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方式,弘扬先进生态文化,挖掘古树名木历史价值,讲好古树名木背后的故事。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林学会组织开展了“中国最美古树”遴选活动,公布了85株“最美古树”。各地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群众感受古树之美、共享古树名木保护成果,社会公众古树名木保护意识显著增强。
我局将结合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发布,举办中国古树名木保护图片展,摄制保护古树名木的专题片和短视频,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科普教育力度,引导公众参与和监督乡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让保护古树名木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意识和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