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体系问题
针对国家层面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缺失的问题,为加快推动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已将《湿地保护法》纳入了本届人大立法计划。我局正积极起草《湿地保护法(建议稿)》,并在其中专门设立了红树林保护相关条款。《湿地保护法(建议稿)》于2019年6月底前正式提交全国人大,我局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后续工作,力争使《湿地保护法》早日出台,为我国湿地保护管理提供法律支撑,也为《海南省红树林保护规定》的完善提供指导。
二、关于加大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我局积极支持海南省生态建设,在湿地财政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上都向海南省红树林保护工作进行了倾斜。2016—2019年,我局配合财政部安排海南省中央财政资金1.3亿元,专门用于开展红树林湿地保护修复。2019年,我局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资金4580万元,实施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修复工程。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中央财政探索实行了“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将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区市,由地方自主确定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和湿地保护对象。下一步,我局将配合财政部进一步研究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大力支持湿地保护,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三、关于制定全国红树林湿地修复技术规程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红树林的造林、保护与修复工作。针对红树林造林难度大、成活率和保存率低,投入大、成本高的特点,组织起草了林业和草原行业标准《困难立地红树林造林技术规程》(LY/T2972-2018)。该规程对红树林造林的规划设计、整地、树种选择、栽植、苗木配置、种植方式、种植密度、封滩管护、风浪管护、补植、病虫蟹等危害防治、验收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和规定,为提高红树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扩大红树林面积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科学院长期致力于红树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研究,热带海洋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编写了《红树林生态系统评价与修复技术》,对我国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制定包括各种湿地生态系统在内的《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将把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技术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其中。
四、关于加强红树林保护培训和技术支持问题
待《湿地生态修复技术规程》编制完成后,我局将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届时将邀请海南省从事红树林保护与修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同时,我局在开展湿地保护恢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时,特别是香港湿地培训班,重点考虑海南省从事湿地保护管理的基层工作人员,给予其更多的培训机会,尽快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