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整合长三角沿海地区已有自然保护地,组建长三角沿海湿地国家公园建设试点,提高该区域湿地生态保护成效问题
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明确了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具体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明确了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按照《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要求,我局正组织制定《国家公园设立标准》《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国家公园总体发展规划》和《全国海洋保护地发展规划》。我局在组织制定《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等顶层设计文件过程中已考虑在包括长三角地区在内的长江源头、长江中下游和入海口等区域,优化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各级各类保护地,布局若干个国家公园以保护长江流域自然生态系统,同时按照国家公园的规划管理,实现统一规划、统一监测和统一管护,以提高区域湿地生态保护成效。
二、关于加快完善国家层面的湿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问题
针对国家层面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缺失的问题,为加快推动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将《湿地保护法》纳入了本届人大立法计划。我局正积极起草《湿地保护法(建议稿)》,并于2019年6月底前正式提交全国人大。我局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后续工作,力争使《湿地保护法》早日出台,为湿地保护管理提供法律支撑,为长三角区域湿地保护提供法律保障。
三、关于构建跨行政区域的协同管理机制问题
我国沿海11个省区市(港澳台除外)分布着大量滩涂、红树林等湿地,构建了独特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为维护我国生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保护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建立跨行政区域的沿海湿地联合保护机制,2015年6月,我局和保尔森基金会共同倡导成立了“中国沿海湿地保护网络”,旨在打造沿海省份滨海湿地保护管理长期合作与交流平台,以促进网络成员达成协调一致的滨海湿地保护目标,目前已经有95个网络成员单位(大多为地方湿地管理机构、滨海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该网络每年举办1次网络年会和培训班,协同保护目标开展保护行动和湿地保护修复技术交流,建立了沿海湿地联合保护机制。同时,我局在进行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协调机制和管理顶层设计时,将把长三角沿海湿地纳入其中予以统筹安排。
四、关于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问题
2014年,我局配合财政部启动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2016年,财政部与我局联合印发的《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用于对候鸟迁飞路线上的林业系统管理的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造成损失给予的补偿支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使湿地周边社区、村组和牧户等直接受益,有效保护了候鸟迁徙种群。目前,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还是一种补助性质的补偿,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调研,对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范围、补偿效益评估、资金监管等进行研究,健全和完善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实现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全覆盖。同时,国家鼓励流域上下游之间、受益地区对被保护地区之间的横向生态补偿,除资金补偿外,也可探索开展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等补偿方式,充分调动和激发相关权益人保护湿地的积极性。
五、关于建立健全湿地保护监测与监管机制问题
为掌握全国生态系统(包括湿地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国家有关部门、中国科学院、有关高校在全国布设建立了生态定位监测站、湿地观测研究站、监测站等,初步构建了湿地监测体系,其中许多监测站(点)位于长三角湿地区域。2011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了《重要湿地监测指标体系》的国家标准,建立了湿地生态监测指标体系。我局每年对57块(其中长三角6块)国际重要湿地进行监测,并发布《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白皮书。在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包括长三角沿海在内的全国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数据库,供管理和科研教学工作者查询使用,也为湿地保护提供宏观决策依据。我局正在开展湿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湿地开发利用严格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及时制止、查处破坏湿地行为或过度(粗放)利用湿地资源行为。下一步,我局将与有关部门、有关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加大湿地监测、监管力度,进一步做好湿地资源的监测和监管。
六、关于提升科技创新对湿地保护的支撑能力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湿地科研监测和人才培养工作。先后批准成立了国家湿地研究中心、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国家湿地保护与修复技术中心等湿地研究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同时鼓励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管理机构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合作,充分发挥科研教学机构的人才技术优势,开展湿地监测和研究工作,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针对湿地人才短缺的局面,我局每年举办10期湿地保护管理培训班,有针对性地每年培训湿地管理和技术人员1000多人次。支持北京林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等高校设立了湿地生态学专业,加大了湿地人才培养力度。同时我局还通过实施全球环境基金(GEF)等项目,请国际专家来华指导、授课,并采取派员赴国外学习等方式引进了国际先进技术。下一步,我局将把湿地科技创新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实施人才工程,抓好人才引进,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作用,扩大对外交流,做好技术成果引进和运用,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为我国湿地保护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