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科院科研温室修缮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委托,对“中国林科院科研温室修缮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林科院科研温室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 JW-ZBDL-1963
采购人名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
采购人联系人:刘帅 联系电话:010-6288877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书苑18号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622091301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范萍萍
采购用途:科研温室修缮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中国林科院科研温室顶开窗系统、顶部玻璃覆盖系统、内/外遮阳系统、湿帘降温系统、其他保温隔热、苗床网、升级温室监控系统、湿帘风机等设备的采购(详见第招标文件中六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合同估算价:252.522618万元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应包含农业温室相关业务。
3、企业在近3年内(2017年8月10日至2020年7月10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已竣工的农业温室新建工程或农业温室改造修缮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时需拟派授权代表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此项)、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最近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最近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书苑18号院。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份10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3、投标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起至2020 年8月11日止, 每天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16时30分(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休息) 。
4、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20年 8 月 5 日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 16 时30分,在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5号紫竹书苑18号院(详细地址)持经办人授权书、社保、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预计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20年8月26日上午9时30分 (北京时间),最终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6、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重点实验楼
7、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四、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人名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路东小府2号
采购人联系人:刘帅 联系电话:010-628887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北京银行燕京支行
帐 号:01090518200120105024298
项目联系人:范萍萍
联系方式:186220913016
传 真:010-68463981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8月5日